- 主题:国法家规冲突如何办?
族里年轻男女已出五服,已满十八岁,自由恋爱。
双方家长都坚决反对年轻男女说不违法,坚持要在一起,说到点就领证。
这如何是好?
最后议论半天,双方父母和族长一致同意他们结婚,加开除族籍。
领完证后,族里帮年轻夫妻在派出所办好两人的家庭户口,塞了些钱,宣布以后就此别过。
双方父母不忍离别,没有见这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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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43.*
终身不复相见,不能再回故乡了。双方父母就当没有养这两个人。
【 在 sani 的大作中提到: 】
: 开出祖籍有啥损失?
: 族里年轻男女已出五服,已满十八岁,自由恋爱。
: 双方家长都坚决反对年轻男女说不违法,坚持要在一起,说到点就领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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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43.*
回故乡也就自己父母赶啊。别人又不傻。
父母要去其他地方看孩子的话、那还不如大大方方让孩子回家呢!
【 在 sani 的大作中提到: 】
: 回故乡会有人出来赶走?说是他家的马路?
: 父母不能去其他城市看孩子
: 父母傻了不要自己孩子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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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43.*
我是男的。
强调无数次了。
【 在 lulu5821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公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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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是男的。
2. 我笔下的“公公”,当年因为批斗老爸和亲兄,就被开出族籍了。但是因为他大权在握,别人不敢当面说这事。
1980年代,族长说了,此人不是我们家的人。“公公”大怒,说国家历史上有他的名字,不在乎有没有族籍。
后来,考虑到“公公”的老爸是极有威望 的族人(当年和国、共、日、土匪关系都不错,尽力保护族人安全),而且“公公”的父兄都原谅“公公”当年的作为,就撤销了处分。
但“公公”有自知之明,宗族的事情从不参与。
3. 这个帖子里的人物,和我笔下的“公公”根本不是一个姓的——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两家地点距离几千里,都不是一个省的事情。
4. “公公”不可能知道我这个帖子里的事情,知道了也不关他的事。
【 在 vta 的大作中提到: 】
: 让你公公给族长一巴掌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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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huwang FROM 223.7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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