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王思聪这算是涉黑了吧
这都不是实施暴力的合法抗辩理由。
【 在 visco 的大作中提到: 】
: 据说是凌晨四点的街头
: 被拍的忍不了了
: 奇怪了,以前被拍很多次都忍了,这次为啥暴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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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241.*
好笑,你知道啥叫隐私权?连隐私权在人格权编都不知道吧?
【 在 elialow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个连民法典有没明确隐私权都搞不清的,还装什么逼说别人法盲?
: 你自己写的都是些什么狗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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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0.*
别人违法不是你违法的理由。
【 在 QDkuge123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让你拍照,你还拍,我认为打的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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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0.*
我从来不认为对王的处理得当,一般人哪有可能申请复议就暂停执行已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只是告诉某些法盲,聚众斗殴的构成要件。
【 在 elialow 的大作中提到: 】
: 什么叫矫情纠结?装什么逼?
: 如果是对方带着一伙小弟把王思聪鼻骨打折了,能拘留5天了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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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abella FROM 114.246.100.*
FROM 114.2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