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6岁小男孩进女厕分2个方面讨论
苛责他人,激化矛盾,和寻衅滋事差不多,不仅是不妥……老觉得自己被碍着了的,应该反思下自己是不是不适合人类社会……
【 在 tedxyz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吧,你认为没碍着谁的事情就可以随便做
: 这是不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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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了,只要无意,也可以原谅,非要较劲搞成你死我活那不是有病么?我初中同学,发着烧坚持上课,课间烧糊涂了去了女厕所,发现没尿池,就出来了,也没有女生大惊小怪,也没女权社交暴力……
【 在 molly1227 的大作中提到: 】
: 6岁小男孩去有单独隔间的女厕没碍着谁,那么,18岁小男孩去有单独隔间的女厕同样也不会碍着谁
: 结论:学习美帝,取消厕所的性别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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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主要说的是没有窥看的意……
有意进的,也有无意偷窥的情况。
【 在 molly1227 的大作中提到: 】
: 无意的当然可以原谅。
: 这儿说的是有意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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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等于实际么?不要抬杠。
【 在 molly1227 的大作中提到: 】
: 照你这么说,成年男性也可以有意进女厕所啊,只要声明无意偷窥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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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你。
是否有意,要以社会一般成员认知为标准,对具体情况做出判断。基于社会一般成员认知的标准,六岁的儿童跟随监护人去异性厕所,会有意偷窥么?大部分人不会这么认为,过于敏感的个体,允许有,可以表达意见,但苛责他人没有权力也不适当。
【 在 molly1227 的大作中提到: 】
: 因为别人没办法时刻盯着你是否偷窥啊,只能你自己自由心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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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认知有差异,不好说高低。
硬要说高低,缺乏同理心,同情心,缺乏善意,这是更低,如果还搞歧视,群体歧视,那就是乐色……
【 在 LazySnake 的大作中提到: 】
: 6岁有能力上厕所并不代表跟着去女厕就一定要被谴责啊
: 只是讨论这个谴责的合理性,所以说到底碍着谁了,
: 人家自己不尴尬,就一定要让人家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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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就绝大部分没有引起任何冲突纠纷。这个引发纠纷的个例成为新闻,本身就表明普遍无纠纷。人咬狗是新闻,狗咬人就不是……
【 在 molly1227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一般人都觉得6岁小男孩可以进女厕所,这个话题就不会这么有争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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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谴责啊,这是言论自由嘛……当然,另一方的言论自由也有。
【 在 PurityWa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能不能,可不可以是一方面
: 谴责不谴责是另一方面
: 不要搞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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