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便宜的都觉得这不是个事……
【 在 moonshm 的大作中提到: 】
: 怎么看出来没有多少经济性质的?假设房产价值五百万女方要求比男方多占57-43=14个点就是70万了,没修改之前还有两项要求补偿加起来更多,而且觉得男方父母年纪大以后不能带孩子也是亏欠了她,既然觉得男方和男方父母都亏欠她干嘛还要嫁?抱着如此心情结婚怎么可能过好一辈子?男方家结婚就是相当于是给自己找了个债主,这辈子也有的受了,一个不合她意就说你欠她这欠她那闹离婚,到时离还是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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