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聊聊遗嘱的问题吧
遗嘱形式早已随着民法典的实施而更加灵活自由,且公证遗嘱的最高效力也已经被法律否定,最后一份有效遗嘱或者有效部分,就可以生效。
公证遗嘱根本没有必要,实践中也收费过高,为了多收费也人为制造繁琐,比如一个物业立一份,弄一堆协议,其实只要在这个日期后,再随便写一份,这些就都无效了,什么不可撤销的遗嘱,更是扯淡,骗法盲。
最后,即便有公证遗嘱,想要实现继承,也必须所有法定继承人认可,继承公证也必须所有法定继承人认可。有任何一个法定继承人提出异议,那就请移步法院,搞来裁决或者调解书再说……
【 在 tanggula 的大作中提到: 】
: 之前在版上看到相关内容的贴子,感觉对于遗嘱这个事情还是应该早有计划和准备的,尤其是独生子女这一代,为了防止出现各种不可预测的人性考验和现实问题,想着手准备,而不是忌讳这个事情,目前了解到的比较多的是两种途径:
: 1.中华遗嘱库:这个北京是有专门的办理机构的,原以为是属于公益性质的免费开展的,后来发现是一个社会组织支持的,遗嘱办理是免费的,但是期间还有各种收费评估项目,不知道有没有办理过的人,想了解一下这个靠谱吗?
: 2.公证处公证:这个可能是大部分人会想到的地方,市场化水平比较高,公证的流程大致相同,收费也差不多大几百,但是看到网上有说这种方式在法院诉讼中有失败的案例,主要就是没有做一个精神方面的评估,此项内容在中华遗嘱库这面的办理流程中倒是有,是自费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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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见证遗嘱,已经不再出现在任何法律条文中了,见证人除了利害干系人是谁都行(利害关系人有法律定义,不是可以抬杠的)。
【 在 flystranger 的大作中提到: 】
: 难道不是叫几个亲朋好友一起见证,直接写就行吗?
: 或者再找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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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可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打印遗嘱也不需要,但是日期最好手写,为啥这样,懂得都懂。
【 在 tamara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一直以为自己写一个就行,只要规范,都不需要别人在场。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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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扯,自书遗嘱是合法的遗嘱形式(民法典继承编明文规定的形式)。且,法律从未规定(民法典继承编之外的)其他形式遗嘱没有法律效应。遗嘱的形式要件要服从与实质要件,实质要件是立嘱人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合法(即便内容包含不合法部分,其合法部分也有效),只要有证据能证实以上实质要件,遗嘱都会有效,不拘泥于形式。
【 在 caoyangorg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行的,不规范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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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abella FROM 221.21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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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法盲不误导他人了。自书遗嘱不需要任何见证人。代书遗嘱才需要见证人。
【 在 caoyangorg 的大作中提到: 】
: 必须有两个以上无遗产利益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签字后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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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abella FROM 221.21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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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财产公证只是为了使得遗嘱中涉及的财产归属得到证明。其实这根本没有任何必要,财产公正后,还是可以处置过户等,公证又不是冻结查封……当遗嘱该生效时 当年的财产公证还有个p用?
公证遗嘱是纯粹骗傻子的,因为哪怕做的再仔细,哪怕约定不可撤销,只要在这个日期之后随便写一个,公证遗嘱就作废了。
至于律师的见证人地位,法律也无明文规定,有的律师首几万的律师费,但律师与其他合格见证人法律上毫无差别,后续真的要发生诉讼纠纷 反而麻烦,这个见证律师是不能当诉讼代理的……
【 在 xixi1208 的大作中提到: 】
: 可以找律师,也可以写好后需要第三人在场证明。公证处可以做财产公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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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继承编也不长,你看看再发表法盲言论好么?自书遗嘱根本不需要任何见证人。
另外,公证遗嘱本身并无更高效力。家庭财产纠纷一旦发生,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按照实际控制范围,被处置的,权利声索方有异议,二是权利声索方无法处置(未在自己名下,或者涉及共同物权)。对于这些,公证遗嘱中的财产公证或者协议,不具备直接实现权利的法律功能,只是当时时间节点的证据,发生纠纷时,要综合各个主张方提交的所有证据,由法庭裁决。
【 在 xixi1208 的大作中提到: 】
: 手写遗嘱就可以有法律效力,我记得是需要第三人在场证明,我觉得也可以录音保存。
: 公证处我觉得主要是个人财产
: 这些主要规避以后的家庭纠纷我自己觉得提前安排好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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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是形式要件服务实质要件。所谓形式要件“必须满足……缺一个都不行”并无法律依据,也在司法实践中被否定,大量有一定形式要件瑕疵,缺失的遗嘱被人民法庭宣判有效,或者最为遗产分割依据。
另外,在这些遗嘱形式之外的,只要符合公民意思自治原则,法无禁止,只要有证据证明确为立嘱人真是意思表示(核心实质要件),就会被法律认定有效(根本没有法律规定其形式要件)。比如夫妻共同遗嘱,这种普遍存在确不是任何法律条文规定中的形式(我国没有去立法规范共同遗嘱,有法理逻辑的争议),大量判例都认可。
【 在 caoyangorg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一种是自书遗嘱,也就是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自书遗嘱不需要有见证人参与,只要遗嘱人亲笔写出自己的意思表示就行。不过,虽然不需要见证人,但也不是说随便写一份就是有效的。
: 一份有效的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注意,是全部内容;还应当明确说明遗嘱人死后的财产如何处理;再有,就是必须由遗嘱人亲笔签名,没签名的不算;而且还得注明年月日。必须满足这四个条件,自书遗嘱才生效,缺一个都不行。
: 第二种是代书遗嘱,也就是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我们知道,在有些情况下,遗嘱人没有文字书写能力,比如不识字,或者由于其他原因不能亲笔书写,比如病情太重,也允许他人代为书写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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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一个是一个呗。我岳父岳母被忽悠的去写了9份遗嘱(公证遗嘱不能共同立,一个人一个事项写一份,涉及任何共有的都要有协议),七八个协议,才几千块钱(北京规定,70岁以上老人有优惠,遗嘱好像900可以半价,协议600不能半价)。签字录像弄了一天,人都快累吐了……
但根本没有任何必要和作用,没过几天,人家又变主意,嫌麻烦,自书一个,以新的为准……
新民法典就是要保障立嘱人表达意愿的便利性和自由。
【 在 youthwei 的大作中提到: 】
: 为啥我前几天问的公证处跟我报价4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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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关键是不管任何遗嘱,只要不是法定继承人都无异议,是不可能做继承公证的,也就是并不能直接实现继承。
有的公证处就是这么忽悠,说在他那里做公证遗嘱,到时候直接可以遗产公证,这不是骗鬼么?没有所有法定继承人(最高顺位)一致认可,怎么继承公证?更别说到时候这个公证处都不见的还存在……
【 在 xiaoni1 的大作中提到: 】
: 遗嘱公证,和继承公证是两回事。最后办事是继承公证。继承房子,公证费是按房价的百分比收费,比如,我说的是比如百分之二。不是几百块钱能搞定的。几百块起的是遗嘱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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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abella FROM 219.237.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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