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男子瘫痪被妻儿活活饿死,判儿子死刑前妻无期
家里老人最近重病,很多次医生都问要不要救。幸亏老人是医疗照顾级别的待遇,否则即
使是富裕家庭住1个月icu就要垮了。就算有医保,很多药并不计入,一天一两千药费很正
常。没有医保更是不敢想。
问题是,现代医学想给人维持生命不是太难,只要砸钱就行。那么谁有权力决定生死呢?
一个家庭如果实在无法负担医疗费用,选择拔管,显然也是主观故意致人死亡,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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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iMx 的大作中提到: 】
: 从zf和中国传统角度,子女赡养父母是良俗,应该鼓励和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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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决定是不是对病人长期有益。如果预后很差,治疗成本很高,那么医生可以拒绝用公
费砸钱延长生命。
【 在 supom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知道在全民免费医疗的国家,这种情况会是什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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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睡觉的时候拔管...
总之就是,故意致人死亡有合法的手段,也有死缓的手段。而这俩手段本质上区别极小。当然法律是法律,但是这部分法律在逻辑上不是很通顺。
【 在 colorfulrock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说“无法负担医疗费用,选择拔管”,你家财万贯,选择拔管,法律上也OK。
: 病人没有自主意识时,家属就有选择救或者不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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