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房东的房子,5月中旬租约到期。
之前3月的时候与房东B商量续租5个月,由于房东B也在外租房,我租她这个房子到期后,她计划是搬回来住,所以只同意续2个月。我搬家是因为孩子学校变更,但是下一个学校确切是哪要到六七月份才能知道结果。权衡之后同意房东B续2个月的答复。续这2个月没有签合同,有微信聊天记录。为表示诚意,随后我将2个月租金转给了房东A。
这里说明以下,房东B是房东A的姐姐,由于她们家内部的安排(类似于代持),A是房本上的房东,B是房子的实控人,当时租房合同全程是与B谈的,只是合同甲方是A的名字,B在合同上为甲方代理人名字。A全程未出面。合同上约定的收租金账户是A的账户。每次租金我都是打到A账户。
进入4月中旬,学校的事情有了变化,基本可以确定未来的学校,于是找房,也是巧了,很快就遇到一个很满意的房子就签了下来。签完当天我就给房东B发微信告知情况有变化,续租就不续了,还按原合同5月中旬结束租约。此时距离租约到期刚好还有一个月。
房东B很快回复没有问题,2个月租金退我。前天B将退款打给了A,A上来就说要问清楚B到底什么情况,表示她们可能有损失,要扣押金。这2个月租金暂时也还在A处,尚未返还给我。
这种情况,按照合同,5月到期,双方正常履行,到期各项费用结清,若没有规定的赔偿情况,押金应该返还。
但是我和B微信沟通的续2个月,在取消续期的情况下,B也同意退款。微信上我和B商量续的2个月,是否构成合同?我是否涉及违反合同?是否要损失押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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