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彩礼诈骗后,写给法官的信
我认为王列娅法官的法律观点存在严重问题。如果本人对王法官的观点和她本人的有出入,请指正。
双方在交往中,互相赠予是很正常的事,大家也认可彼此之间的赠予可以抵消。而王法官则认为,钱和持久耐用的物品才有价值,可以追回,而消费和可以消费的物品没有价值,钱花了白花,不能追回。
这样就产生了一个法律漏洞:会不会有人拿王法官认为有价值的物品,换取王法官认为没有价值的物品服务,然后翻脸后索回,这样白白赚取了对方的东西呢?
本案的被告很明显就是这么做的。她的行为充满了疑点,没有别的解释,她自己也放弃了解释。
王法官认为本案的被告不可能是诈骗,因为被告没有从中获利。这件事正常人看来根本不缺乏动机,我家给的彩礼和红包就超过十万元,茅台酒价值八万元,这已经超过被告家的全部付出。酒席她可以收取客人礼金,相当于把酒席转卖了。我家的装修和婚礼是她选定我们付钱,她可以从中收取回扣。而在王法官眼中,茅台酒席是消费,不能算受益。回扣没有证据,还有一些东西,比如现金红包又取证困难,所以在她看来也不能算。
王法官对被告诈骗行为的疑点都避而不谈,对被告撒谎作伪证也蛮不在乎,更不关心是非对错,只在乎有证据的她认为有价值的东西。
王法官的观点对想要借此诈骗的人来说,不能再友好了。虽然对这样的人来说,诈骗罪适用,但是公安机关极少会立案,而是让受害人去法院起诉。本来彩礼诈骗就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如果加上王法官支持的这个漏洞,更是能给受害者造成严重的多的损失。这会加剧两性对立,减少结婚率,减少生育率。
我希望王法官能有这样一个观念:法律要惩恶扬善,法律是为了人的利益而订立,而不是人为了法律而牺牲。
在法庭中,王法官明显的倾向于被告。我不清楚是因为王法官持有这样的观点所以倾向被告还是反过来。我希望王法官明白,法官做错了事,社会危害比犯罪分子往往要严重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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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8.75.27.*
我妈是个内鬼,总是很大方,死要面子,任何事情上都不听我的,只想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我。结果导致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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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8.75.27.*
上床了没有?
【 在 shum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认为王列娅法官的法律观点存在严重问题。如果本人对王法官的观点和她本人的有出入,请指正。双方在交往中,互相赠予是很正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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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