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当时办房产证的时候,你丈母娘的爹妈,是不是都活着,如果都活着,那写了你账目娘的名字就是你账目娘的了,跟其他人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第二,如果当时有老人去世了,而有一个舅舅能作证说当时都放弃房子了,打官司应该也不会输吧。
【 在 TornadoC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地婆家粗大了,要打官司,大家帮忙看看胜算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at May 6 20:20:50 2023),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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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个方案,其实地婆也给丈母娘提过,但后来地婆说当时她外公这个房子其实很复杂,解放前是属于她外公父辈的私产,解放后充公了但是算政府租给她外公家的,到拆迁之前一直是这样,所以理论上她外公也从来没有这个产权,十几万实际上就是按优惠价一平米一千多买回来产权,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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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nim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 说实话,这个房子理论上舅舅们可以分一点,但是不能把房子均分,合理的方案是:算一下补的10多万在当时房子总价中的比例,比如40%,那么现在房价的60%兄弟姐妹均分。
: : 话说九十年代末补10多万的房子,就算当时20万吧,现在不止三四百万吧?感觉真是坑。
: : 比如北京90年代末的房子,也就是这个价,甚至可能也就10万多些,现在都千万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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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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