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安徽跳河事件的男主可能被刑事起诉
单纯看本版会非常割裂,以前有人说农村女的非常受欢迎,不要说二婚,x婚的也都受欢迎,可以随便要彩礼,还不用看婆婆脸色,婆婆敢有脸色,分分钟给你离婚,然后再找一个,农村光棍很多,都找不到老婆,为了娶老婆那是倾家荡产给彩礼的,而且给了那么高的彩礼,离婚成本太高,婆婆更不敢了。
怎么突然到你这里,就又变成离婚会把女人逼死~~~~
【 在 lii 的大作中提到: 】
: 农村离婚基本会把女人逼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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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宅基地是婆家的,造的房子是婆家的,责任田娘家销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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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4.23.117.*
我后面不是说了么,结婚后能咋样,都砸锅卖铁给了彩礼,还敢不对媳妇好,媳妇分分钟回娘家,到时候再提一个离婚,你人财两空,彩礼不可能退的,这就是沉没成本了,当然,农村土大款无所谓,给的起彩礼。
女的离婚了,再找一个,没结婚的光棍大把,为了娶媳妇自然还要再掏彩礼,我记得还是本版说的,二婚彩礼甚至比头婚彩礼更高。你说说,这离婚怎么能把人逼死,再婚还能创收,这妥妥的高薪职业啊,只是普通人做不了或者不愿意去做。
【 在 lii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矛盾,你说的是娶媳妇,我说的是结婚以后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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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4.23.117.*
嗯,我觉得你说的对,孤立事件就孤立的去看待,但前面说的那位版友直接说了一句农村离婚就是把女人逼死,这就是普遍事件了,普遍事件和孤立事件的态度其实是完全不同的,不管是国家还是什么采取的方式方法也都不同。
【 在 kakal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事真分人
: 懦弱 恋爱脑就大概率没要啥,婚后地位低 被离婚后都不知道离家打工 还忍着挨骂生第二个,连个名分都没有,只能说这个女的被自己的思维困住了,走不出来
: 其实她稍微果敢点精明点,不肯假离婚生儿子,或者离婚后孩子扔给婆家自己出门打工,最差作保姆都过的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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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4.23.117.*
我前面回复那哥们说的就是这个,一个是孤立事件,一个是普遍事件,大家对这类事的看法和采取的方法也不同,那位版友说的是农村离婚就把女人逼死,这就是普遍事件了,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就和家版版友说的农村普遍女性x婚容易并且收彩礼容易的另一个普遍事件相矛盾了啊。
如果说两个都是孤立事件,那不矛盾,因为总有个体是不同的。
【 在 lii 的大作中提到: 】
: 要大把彩礼的人可能和死的这个人不是一个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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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说不定傻没要彩礼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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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4.23.117.*
要大把彩礼的都是条件很差的男的,出钱向娘家买老婆而已。这种离婚女方都坚决不要孩子,当然,也不会有财产,她们的价值就是被再收一次彩礼的价值,会被娘家降级处理---为什么会被降级处理?还能再收一次彩礼的,而且这时候女性难道不能和家里谈,再收一次彩礼她分一部分,家里不同意那就拉倒,我自己找给彩礼的男的好了。另外,本版不是说农村男的因为女性太少,所以光棍多,为什么都变成条件很差的了?条件可以分为很好、好、一般、差、很差这些吧?女性既然这么少,为什么只有很差的这部分才会出彩礼?那些差、一般、好的这些都不需要彩礼就可以娶到老婆?很好的我们不讨论,因为只要当地有女的,必然会选择很好的这种。
这个案子里女方在县城开店,观念应该先进一些,离婚不肯放弃孩子,依然是没有任何财产,这样导致她对于娘家来说,连转卖的价值都没有了,还背上了她的一对孩子的包袱,娘家肯定是不容她的。---她娘家肯定是不容她的,你怎么判断出来的?这个我从新闻上看到的信息,她堂妹都认为他们还是实际生活在一起,不认为她们离婚了,另外,新闻里面出现了死者的哥哥、姐姐、堂妹,从这三个人的情况包括报道当中一些的话语,她娘家条件还行,没有重男轻女的情况,为什么会出现你说的不容她呢?你能否给一个这么判断的出处
所以,本质上,无论是收彩礼好嫁还是不好嫁,基本事实就是农村女性离婚没有财产没有经济依靠,如果按城市标准要求她们独自承担养孩子责任,那就是死路一条--如果按城市标准要求他们独自承担抚养孩子责任,这个没看懂,你说的是他们独立抚养孩子,还是要按照城里的标准去抚养,比如说必须要上比较好的幼儿园,要上兴趣班啥的,如果是这个标准,我觉得不管男女,不管城市农村,都有压力吧。如果说独自抚养孩子,这个~~~广大离婚的农村女性应该不会同意你说她们已经死了吧。
【 在 redapron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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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大把彩礼的都是条件很差的男的,出钱向娘家买老婆而已。这种离婚女方都坚决不要孩子,当然,也不会有财产,她们的价值就是被再收一次彩礼的价值,会被娘家降级处理。
: 这个案子里女方在县城开店,观念应该先进一些,离婚不肯放弃孩子,依然是没有任何财产,这样导致她对于娘家来说,连转卖的价值都没有了,还背上了她的一对孩子的包袱,娘家肯定是不容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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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4.23.117.*
你可以简单明了地从核心事实看问题。
1-女方离婚有没有得到财产?
目前看房产汽车都是男方的,自称女方亲属的在网上说连孩子生病看病钱500块都得讨,还没讨到。出事当天女方被驱赶离开住所。
没任何证据表明她有房产和积蓄啊。--没有得到房产这块我觉得没啥异议,你说的看病500块这个我还没看到,我等等找一下。出事当天女方被驱赶离开住所,这个我从新闻当中没有看到,同时,在官方通报里面也没看到,官方通报里面写了大家不信谣不传谣。另外红星新闻报道,岳西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警方目前走访调查的情况,没有证据证明王某某跳水溺亡之前与家庭发生了矛盾纠纷。这里面明确说了没有证据证明有矛盾,当然,我觉得这个可以存疑,因为不是官方通报,但也仅仅是存疑。
2-女方家族是否不容她。
已经离婚带俩孩子,跟不善良的婆婆丈夫同住,寄人篱下,娘家那么多亲人,怎么不接回娘家啊?--为什么不接回娘家,新闻里说的挺清楚吧,说的是他们仍居住在一起的目的是共同抚养孩子。某新闻还称:小孩母亲从小性格内向,天大的委屈都不敢跟父母讲,“她们一家都是老实的庄稼人,父母都是老好人,出了事之后,小孩外婆立马就晕了过去。如果消息为真,那么父母不知道她的情况也正常,和不容她没啥关系。
3-农村独立抚养孩子是女性责任吗?离婚后无经济来源,无栖身之地,娘家也没接回去,网民还指点她自立自强给孩子做榜样,你能做到吗?反正我不认为一般人能做到。因为生育,承担了自己负担不起的经济压力,不是被逼进绝境吗?--离婚后无经济来源?我想了解一下,农村女性不能种地么?不能打工么?无栖身之地,我还是想了解一下,这个比例是多少,大部分超过50%?小部分超过30%?超过10%?如果超过10%的都没有栖身之地,我觉得你说的对,农村女性权益有问题,但如果连万分之一甚至十万分之一都没有,那我不觉得有问题
所以你反对我哪一点呢?
【 在 redapron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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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可以简单明了地从核心事实看问题。
: 1-女方离婚有没有得到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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