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悲剧已经发生,无法挽回,但不能美化这种杀孩子的行为,无论有啥苦衷。
【 在 Nicolussi 的大作中提到: 】
: 哈哈也掩盖不了你胡乱对比的逻辑漏洞
: 没有行为能力的幼童和母亲
: 与爱不爱的男女
: ...................
--
FROM 222.131.242.*
是母亲自杀,带上了幼童
并不是自己活着让孩子去死
这两者有本质的差别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 在 molly1227 的大作中提到: 】
: 即使是婴儿,母亲也不能让孩子去死。
:
: 杀了自己的孩子,还说是善意,世间的愚昧莫过于此。
:
: 母亲有自己的苦衷,但这种苦衷绝不是杀人的理由
--
FROM 183.193.163.*
一个悲剧有什么可美化的?只是如何避免这种悲剧再发生,而不是把目光投射在没用的角度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 在 molly1227 的大作中提到: 】
: 悲剧已经发生,无法挽回,但不能美化这种杀孩子的行为,无论有啥苦衷。
--
FROM 183.193.163.*
你没看警方通报么,是母亲把孩子绑起来淹死的。这都不算杀人?
自己不想活了,就应该把孩子也杀掉?
【 在 Nicolussi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母亲自杀,带上了幼童
: 并不是自己活着让孩子去死
: 这两者有本质的差别
: ...................
--
FROM 222.131.242.*
同意。任何理由都不能原谅这种恐怖行为。
让大家都觉得这种行为不该效仿,也是避免悲剧的方式之一。
【 在 Nicolussi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个悲剧有什么可美化的?只是如何避免这种悲剧再发生,而不是把目光投射在没用的角度
: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
FROM 222.131.242.*
怎么争?教教我
【 在 Jinx 的大作中提到: 】
: 实在不知道说啥好了,这种带娃投河。。。这么好的社会,哪儿没有活路啊,干嘛要死,要死也死你的,干嘛拉着孩子?
: --
:
--
FROM 120.244.206.*
杀欺负她的人倒可以理解了。。。带娃自杀真是不可取。
【 在 xianrenb 的大作中提到: 】
: 绝望透顶就能杀人?
--
FROM 183.15.179.*
很简单,你寻死的时候别带上孩子
【 在 DVDplay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怎么争?教教我
--
FROM 123.119.250.*
没事,你可以寻死,但别拉上孩子
【 在 puffy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社会哪来的活路?
: 你们都是生在好的家庭,不理解底层的痛苦。
: 太理解那个妈妈了,我现在就深陷在这个绝望中。
--
FROM 123.119.250.*
但是不让孩子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是对孩子最大的好处
成年人最应该学会的一件事就是不要说服别人接受自己的观点
未经他人苦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 在 Jinx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事,你可以寻死,但别拉上孩子
--
FROM 113.65.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