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苏享茂的哥把摘星星告进看守所这件事,说明至少得生俩
第一人不是骗子;第二,可以告,但苏本人不想告
【 在 sleepddd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屁股歪的,还不许被骗的人告骗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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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2.166.*
遗书隐晦地提到了说他们都是瞎忙
【 在 ffll 的大作中提到: 】
: 遗书写了这个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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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什么算敲诈勒索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尺度很清楚啊: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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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2.166.*
不是数额的问题,数额的标准很明确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起点大概是勒索2000-3000吧,再少的话就不算犯罪了,但是多次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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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2.166.*
这才说明舆论生态是健康的,不是一言堂
【 在 springy126 的大作中提到: 】
: 真奇怪,每个翟的帖子里都有一个积极的护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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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2.166.*
你看什么四次婚这样的无根据的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消息可以传那么多年,这舆论场健康么
【 在 MidNi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自己不懂法,立场又偏向翟,想把一切都归咎于舆论,所以才这么执着地用了至少两个马甲专门来洗地带节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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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2.166.*
94年之前才有事实婚姻之说,你听说听谁说,你认识当事人吗?道听途说而已,真正认识当事人的人在水木上讲过,但是你们都视而不见,反倒去信各种网络谣言。报警抓得了么,你以为警察那么积极呀,苏家法庭外面打人到别人家门口摆遗照烧香也没人管。辟谣有啥用,她说了只结了两次婚,网上不还是瞎传么?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苏要信不过女方就别去领证
【 在 MidNi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听说是有那么几次没登记同居的,也涉及财产分割的,算是同居或者事实婚姻?据说这也是她离婚抓钱习惯的养成前情。
: 翟不喜欢可以报警抓造谣者,或者自己公开真相辟谣呀。但是讽刺的是,连她当时的未婚夫苏也是婚前才知道一部分她的婚恋史,还要为此给她刷几十万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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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2.166.*
很多时候这个所谓债权就是不确定的,比如各种补偿赔偿就是这样的,恐惧要得到什么程度,比如苏说自己欠400万的税结果愿意给1000万的补偿,这是出于恐惧么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你是啥问题啊
: 勒索本身判定很简单啊:我对你没有债权,但你要给我钱,否则我就怎样,这个“怎样”会让对方恐惧,就是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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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2.166.*
你怎么那么混乱呀,到底是同居还是事实婚姻,你搞清楚了么?裁决文书。。。。。,那是调解书好不好,版上有人是H的朋友的太太讲过好多次,H觉得那段恋爱是正常的。
【 在 MidNi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说的是同居或者事实婚姻,涉及分手后的财产分割,有些都上了法庭了,有裁决文书可以查到。
: 这样的事实,连同前一次婚姻,都要到跟苏登记的时候才露馅,反而怪苏计较,要人付80万红包才罢休,这事是不是真的?
: 你既然知情,可不可以说一下事实,免得大家猜呗。来澄清一下她混乱的婚恋史啊。总不能说,大家查不到的你就当没有,大家吃不准的你也说绝对没有。裁判文书你中不能否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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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0.87.29.*
或个啥呀,以女方的年纪可能有事实婚姻吗?都什么年代男女朋友同居不是很正常的,说是男的结婚着急用钱,具体情况因为我听过两种说法不知道那种是真的,eclipsqq在版上说过男方的版本,反正调解结束,大家都接受,说明是和平解决。
【 在 MidNi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同居或者事实婚姻,二者其一就成立,你对或者这个词的逻辑怎么理解的?这总比你判断没有威胁的逻辑要正确多了。
: 好吧,就算是调解书,那说明她除了证实的两次婚姻登记之外,至少还有一次同居,应该是达到就差没登记的婚姻的那种状态了,然后分手以后翟赖着不想还钱,所以才有了民事诉讼,这个没错吧?
: 你先把你知道的事实都摆出来再说吧。你藏了多少东西还不知道呢。然后自己这边理亏的事或者不光彩是事不吱声,拼命替翟狡辩?那次涉及房产钱款的民事诉讼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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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0.8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