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退彩礼的依据
根据《民法典》针对涉及婚姻问题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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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法律,要适合全国各地,要长时间不变,所以法条对有些地方来说落后,比如二十年后北京上海可能彩礼按不合法来判;对有些地方来说就超前,比如对承德山村十年前彩礼可能算认可的风俗,法官各种平衡,不同地方不同年代可能判决不同。随着城乡一体化,以后可能会统一。
【 在 yongqi1227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是司法解释
民法典本身就有明确规定
第1042条: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因此要彩礼本身就是违法的,自然也就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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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一样,也给了法官一定裁量权。
【 在 yongqi1227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民法典对全国而言都是一样的,各地适用同一部法律
只是各地法官并不一样,中国不是判例法国家,在可预见的将来,也不会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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