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国家法律不支持小三获得遗产,但是保护私生子的继承权
我想问继承的也是共同财产吗?那我公婆将来的有没有我的份?
本来我是不惦记公婆那些的,和北京比也没多少,但老公外派常年不在家,公婆在北京住我的房子,虽然身体还算好,但平时各方面都是我照顾的,比如疫情期间我又上班又负责各种采买,以及买药,平时生病也都是我买药,好几次半夜送医院急诊,衣服啥的也是我买,家里水电采暖全是我,我父母我也没照顾
不是为公婆的钱(所有房产啥的加起来估计也就一两百个),求个公平道义,他们没养我我确赡养了他们
我觉得这样的儿媳或女婿如果没有继承权,那大家都不要赡养对方老人了
【 在 KaitoKuroba 的大作中提到: 】
: 可能有人和我杠港澳台和内地的法律不一样,举得例子不妥。但是,我觉得或许这就是异曲同工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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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是丧偶的才行...
虽然说我和我老公没啥问题,他的就是我的,但和我父母给我的不一样,我父母的东西,我说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现代婚姻法,其实就是让你各管各妈,法律一点不讲道德和人情的
【 在 KaitoKuroba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我就不知道了
: 我只是百度了一下
: 好像我记得有赡养老人的儿媳和女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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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丧偶赡养老人的才有继承权,我这种没有,我就是有时不忿罢了,我知道我没义务照顾二老,照顾他们我也得不到任何好处...但这和互助互爱的家庭观真是太冲突了
古代女的有七出七不出,其中就有给二老养老送终的,男的怎么发达都不能休,就是保护女性权力的,现代社会反而没有了,我一直觉得现代社会对女性权力保护其实更弱了
【 在 Huohuohuohuo 的大作中提到: 】
: 想啥呢,你是儿媳妇,根本不在继承顺序里,说句过分的,假设公或婆再婚了,继子女都比你更有可能获得继承权。
: 不过,儿媳妇/女婿获得继承权也不是完全没可能。例如,儿媳妇丧偶,且儿媳妇赡养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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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要对对方父母有多好,最好除了礼节往来不要联系,本质是个熟人不是亲人
【 在 Huohuohuohuo 的大作中提到: 】
: 换个角度想问题,现代社会对女性的束缚和要求也变少了,儿媳妇不赡养公婆也不违反现代道德。
: 本来就是这样,承担义务越多,亲情越浓厚。如果彼此义务很少了,亲情也就很淡了。
: 现在其实偏西方价值观,跟传统思想有些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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