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有一个判例,以公序良俗为由,判把个人财产给小三的女儿(非亲生)遗嘱无效。
是一个人的遗愿法律效力大呢,还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法律效力大呢?
【 在 Huohuohuohuo 的大作中提到: 】
: 首先,私生子有继承权的。私生子作为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平等作为的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行使继承权,分得家产。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包括了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 其次,当然可以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分配给小三,甚至都可以分配给陌生人,只要立遗嘱人愿意。即使是夫妻共同财产都是可以分割的,几乎没有任何夫妻共同财产不可以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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