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翟欣欣是不是傻?这么多钱,还不出国,等着被抓?
他哪是书呆子,他和他的其他ID一直在极力为翟辩解,还试图带节奏说是舆论影响了司法,不是翟的亲属就是同类代入感太强吧。这种人没法讲道理,反正他会嘴硬到底。
他起到的效果,是拉仇恨证实了民意。他就是出来找被人轮着骂和斥责而已。
【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像我说的,书呆子
: 读书读傻了,死咬法律条文
: 不知道法这个字的本义?它是水边一种神兽,可以分辩善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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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MidNiter FROM 221.216.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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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对方有法律问题,告发本身不违法,通过威胁告发获取经济利益属于敲诈勒索。数额特别巨大判10年起步,勒索致人自杀应属于额外的严重情节,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民愤极大,从这个版面你一个人单挑了众人持续好几个月,徒劳地嘴硬,就看出来了吧?
【 在 mbf3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呀,谁露出尾巴了?我说黑吃黑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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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打你脸
【 在 mbf3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要有人支持你才敢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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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制造个反向的民愤看看?你还别不服气,这民愤多数时候就是公道的,别把什么都赖给舆论。我几个月前早就跟你说了敲诈勒索的要件,严重情节的标准,对吧?民愤只是个另外的因素。
你现在做的事情就是激起民愤,越洗越黑。
【 在 mbf3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接着民愤大嘛。。。。。。,民愤可以制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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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上次贴的不是这句,这次又换一个美国条文。这条首先认定是敲诈,blackmail 有罪知道吗?你啥意思,按美国法律判罚金或者1年以内就行?你想得美!
中国的敲诈勒索罪按中国法律判,数额特别巨大10年往上,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你看看去。严重情节另说。
【 在 mbf3 的大作中提到: 】
: 打啥脸呢,这个看得懂么
: 18 U.S. Code § 873 - Blackmail
: Whoever, under a threat of informing, or as a consideration for not informing, against any violation of any law of the United States, demands or receives any money or other valuable thing, shall be fined under this title or imprisoned not more than one year, or bo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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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掌握媒体资源,你的众多反对者也是平头百姓。
【 在 mbf3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又不掌握媒体资源,我是平头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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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给我废话,我前贴说的话你听清楚没?这么没品地赖着说废话有脸吗?
【 在 mbf3 的大作中提到: 】
: 美国联邦法律对此类行为的刑期规定很短,并不需要对主观意图和威胁的后果与威胁内容之间的因果联系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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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相信这个,就让翟花钱买水军洗地试试,看能不能洗反转。水军也是有点点底线的,水军也是很有难度的,出来硬洗会被骂死吧。
【 在 mbf3 的大作中提到: 】
: 但是你们是从掌握媒体资源的人那里接受这个案子的信息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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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说,即使翟欣欣把赃款全用来买水军洗地也没法翻盘。
【 在 mbf3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在暗示某方请水军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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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拿那美国标准去法庭上辩护去,跟我嘴硬没用,我也不吃卖保险的祥林嫂这套唠叨。还我能不能读懂,你查了半天字典分析了半天结构的,我10秒就回复你了。我倒是想问你,你懂不懂中文,能不能看懂中国的刑法?
【 在 mbf3 的大作中提到: 】
: 听啥清楚,你说话说得清楚么,blackmail是犯罪,但是关键是什么是blackmail,不同法域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标准的不同带来刑期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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