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半段是最可怕的,刑法236条是强奸罪,最高可判死刑。第一段利用职权就很容易在同事间发生。就没有找同事签个字的时候吗。另外部队演习,驻训等时候算战时,你都不知道人家什么时候开始算战时的。战时处罚从重,而且管辖权有可能移交部队公检法,没错部队也有一套体系还有监狱。胁迫手段奸淫也很可怕,不是违背妇女意志强迫,强迫需要无证,奸淫不用发生关系既遂。第三军队不是按我们常见的方式管理的,对他们的红线大家都是没有意识的。前车脱口秀,就是红线,上升到刑事了。这也是当前大环境。军嫂也是红线,而且是没人能替你说话,甚至网络都没有消息的那种红线。现在到统一之前,军嫂都关系后半生的红线
【 在 wudashu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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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 在 LFDAWEI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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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newsmth.net/article/FamilyLife/1766315448 : :看了这个帖子,说说自己。
#发自zSMTH@PGE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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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0.27.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