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Re: 亲手抓到一个流氓
我赛,新源里那里吗?我去问问有人认识不
【 在 olaflati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香河园中路加油站对面的公园里,尾随+偷拍。被我发现后一路狂跑,我一路狂追。还好我每天早上都锻炼,被我抓到后先是下跪,后来要给我转账,我坚持报警了。这是我第二次在那个公园里遇到变态了,都是白天,第一次公园里人很多,我没反应过来让他跑了。在两个快递小哥的帮助下,我拉着他脖领子在加油站避雨等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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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的变态是同一人吗?如果是有两个不同的变态就太可怕了点。
【 在 olaflati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在新源里那附近。他工作单位在三元桥地铁站,单位具体叫什么我一着急给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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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也不喜欢警察警察和稀泥的风格,但个人认为这个警察的处理还是比较合适吧。
首先,那位尾随者盯着特定的人,未经他人允许,以他人为主体偷拍,按情理你有权要求他删掉你的照片,警察也已经批评警告他了。
但是,如果要处罚他,侵犯隐私权和侵犯肖像权的认定都比较难一点。
隐私权难成立是因为事发场所是公众场所,没有拍敏感部位;肖像权难成立是因为肖像权的认定要素是以他不当使用,造成损害为主,这个难以证明。
如果要套寻衅滋事的话,其实这事也没有那么严重地影响到你或者公共秩序。通常也就够训斥一顿放人滚蛋的程度。
【 在 olaflati 的大作中提到: 】
: 警察问完事情经过就让我下车了。我下车过天桥等公交车,眼看着警车也掉头了。我乘坐一站的公交车,到达三元桥地铁站,警车带着那个跟踪变态也到了地铁站,那个人就直接下车了。我招手跟上去问问处理结果,警察直接开车走了。刚才打电话到派出所询问处理结果,接线员以办案人员出勤为由,让我在31号自己到派出所去问。我说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想向上级反映情况,接线员让我去百度找电话,随便投诉,遂拨打12345投诉,刚才督查已经电话回访我了。
: 请问警察最后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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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MidNiter FROM 221.216.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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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贴说了,就算去告可能也没法成立。这个就是未经允许专门拍摄别人,勒令删除,就可以到此为止了。
如果真的侵犯肖像权,报警找警察交涉也是可以的,如果对方不改或者不赔偿,可以再去民事诉讼。
【 在 wuhuadasha 的大作中提到: 】
: 侵犯肖像权属于民事纠纷,需要楼主自己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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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不一定对,抛砖引玉。
首先这个事情确实是那偷拍者犯错,但从偷拍场所、偷拍内容、偷拍照片的使用方式和损害(尚未发生)都不够处罚的标准。所以也就是警告训诫一番作罢。扣押偷拍者如果只是为了让他等待民警处理,应该不算是非法羁押,这跟抓到给人泼污水者类似。
楼主网上散发偷拍者照片可能有点违法,对方其实也可以报警,警察可能要求现在这位楼主删除帖子并道歉。如果楼主拒绝,对方可以提起诉讼,理由可能是侵犯肖像权,诽谤之类的。
楼主的判断是那位应该不敢豁出面子去把这事闹大。
如果对方真的急了诉诸法庭,侵犯肖像权在法庭上可能容易成立,诽谤得辩诽谤什么了,是否属实。多半会调解和解。不和解的话会判决删帖道歉,或许还有几个钢镚的精神赔偿之类或者误工损失之类的。
【 在 Scolesath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的完全正确。这事儿没有违法行为,警察管不了。反而是楼主私自扣押并且在网上散发照片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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