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我妈和我两个姨都放弃了对我大姨房产的继承权
我觉得,有孙子的情况下,本来就不该有爷奶继承权。
理由是,爷奶继承权的法律原理不外乎赡养义务,但是人既然死了,所有义务自然消失,或者跟随财产转移。也就是说,房子完全归孙子,同时孙子承担起赡养爷奶的义务,直到爷奶去世。
楼主这个故事里,大姨和姐们们成年之后就是独立过日子,谁也不欠谁,如果说大姨家辛苦挣的房子,最后居然要分一部分给姐们,而姐们的房子显然不会分给大姨,这就很荒诞了
【 在 esmile (esmile)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我觉得这种父母继承子女财产的情况,未主张继承就死亡的以放弃论比较符合我国
: 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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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女死了之后,是否还对健在的父母承担赡养义务?
2,如果是,那么在人已经没了的情况下,这个义务只能用钱来抵偿,问题是,多少为限?根据父母实际需要,还是已过世的子女的遗产,还是父母抚养子女的成本核算?
3,截止父母也过世时,他们所继承的子女的房子的那部分,如何认定还完整的保存,而不是已经用于赡养支出?总不能说房子还在那里,所以这部分“赡养费”还没使用吧?
4,如果先过世的子女必须把房产分割给活着的父母用于赡养义务,那么活着的子女为什么就不必这样做?如果或者的子女可以用现金或者人工旅行赡养义务,那么死去的子女为什么不行,为什么必须拆分房子?
【 在 frankyang926 (不役于物@行者无疆)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把房子换成钱,把老人继承的份额看成对老人的赡养费,老人过世钱没花完,其他子女继承,哪里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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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esmile (esmile) 的大作中提到: 】
: : 这个没问题啊。问题是父母根本没想要继承然后就去世了,这时候父母的其他子女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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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算不上家风好,普通人家都应该这样处理。家风好默认是指比普通人家更好一些
【 在 mondex (阿拉不响)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
: 大概率是你大姨走在你姥姥姥爷前面了
: 这种所谓的遗产
: 不放弃才是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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