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我妈和我两个姨都放弃了对我大姨房产的继承权
要自己的合法权益:断绝关系
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就继续做亲戚
不还是靠钱来维护的么,有啥区别啊
【 在 tornadocf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么干,基本就要断绝关系了,当然也有人只要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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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法律义务在其死亡的那一刻就终止了,不再有任何的法律义务
【 在 huhho 的大作中提到: 】
: 保留死人的赡养义务,也就是,那部分钱得从死人的遗产出,
: 比如老人还活了5年,每年6万,3个子女,那遗产应该出10万,
: 剩下的部分老人不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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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现实世界很复杂的
【 在 poulain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的老房子到拆的时候才发现,所有权有的有一个家族的十几个人
: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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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矛盾的
不符合公序良俗的,必然不合法,也是无效的。
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在 tornadocf 的大作中提到: 】
: 合法,但不符合公序良俗,正常人不会去惦记兄弟姐妹家的钱,默认最后就是人家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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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理解错误
人死了,就没有义务了
义务是对于活着的人来说的
而且,配偶本来就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不管是否继承遗产
【 在 huhho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实际上,由于遗产存在,
: 他是可以继续进行义务的,
: 所以第一顺位的实际含义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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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asil0907 FROM 166.11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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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顺位中的父母,配偶,子女没有优先级,都是一样的
只是规定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 在 huhho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才有把父母列为第一顺位继承,
: 因为可以用继承来反击后续丧失赡养义务的经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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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的时候你就知道和其他人有没有关系了
【 在 appleyesir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实生活中这种事根本没有吧,你大姨有儿子。那她那个家就一直延续。哪轮到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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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你自己定的法律,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法典
【 在 huhho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律是法律,规定不可能具体到细节,
: 道德应该就是,子女死了,但尽完赡养义务,
: 剩下的,就该是他自己子女和配偶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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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这个案例就不是啊,大姨父母去世了,要过户需要几个姨签字放弃应得份额才行。
【 在 appleyesir 的大作中提到: 】
: 等到大姨的父母死掉过户就是了
: 100%儿子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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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姨死了,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子女,父母,配偶,也就是表哥,大姨夫和姥姥
姥姥也死了,她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子女,也就是楼主母亲和几个姨和表哥(代位继承)
你把两次继承混为一谈了
【 在 appleyesir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用。
: 姥姥姥爷都死了,第一继承人就是配偶和儿女
: 兄弟姐妹是没有继承权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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