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我妈和我两个姨都放弃了对我大姨房产的继承权
对,还有否定老人对子女遗产的继承权的,这个帖子里不少网友就是如此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般人不是没有配偶,自书遗嘱一般会被视为处置了部分不属于自身的财产,那部分的无效。共同遗嘱,没有法律明示,这种形式,以及形式要件,都没有法条规范。所以要夫妻两人单独立,又要内容完全没有矛盾或可以调刺的地方。总之,就是完全符合形式要件要求的遗嘱,也不是没有诉讼空间,比如,实际案例中,以父母年老多病没有劳动能力没有收入等为借口,直接否定没有为父母保留份额遗嘱的内容合法性,是常见的诉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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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再合理不过了
【 在 RAZAVIrf 的大作中提到: 】
: 应该说合法,但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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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合法财产,都属于可继承的遗产
难道继承时,要先把继承来的部分去掉,把别人的馈赠去掉,把子女们过去几十年给父母的钱去掉,剩下的那部分才能继承?
除非民法典是你家编的啊
【 在 beanspower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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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总是回避父母这个遗产的来源。 是因为另一个子女早逝所以父母才有这份遗产。现在父母也没了,早逝子女也有儿子,几个大姨有什么脸去和自己外甥争这个“实际上完全是自己早逝妹妹资产”的所谓遗产? 财迷心窍丧尽天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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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无恶意的猜测,假设再多个几十倍,比如几百万的资产,要放弃就不那么容易了
【 在 jiny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玩意法律上虽然可以,伦理上很少人这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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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楼主没说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老爷先于大姨去世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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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附条件啊?
比如说保留份额给父母,父母死后再返回给孩子?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我愿意保留份额给我父母,那么这部分份额的处置权就是父母,这部分份额如果成为我父母遗产,那么法定继承就是有我兄弟姐妹的继承权。我的愿意保留份额给父母这个操作本身就代表,我的意愿是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如果不允许,那只能不保留。这个道理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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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逻辑其实很清晰明了
但有的网友的逻辑就一团糟了
【 在 Pandahu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话说的,就这种逻辑?
: 那好,要是反过来,如果外公外婆去世早,大姨继承了遗产,等大姨去世后是不是大姨夫也没脸继承这些,得返还给其他姨娘舅舅?邓文迪离婚分了那么多财产,要是她再婚生子,去世后是不是配偶子女也没脸继承她的遗产,得返还给默多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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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为老人和小孩留下合理份额的遗嘱是无效的,真要较真,去法院一告一个准。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老人当然有继承权。我从来都没有反对这个,也没有支持过美西方普遍的将父母排除出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位的法律规定。
: 我只是认为立嘱人将自己遗产遗嘱给后人而没有为长辈保留份额,这是人家意思自治权利,符合常理常识公序良俗,符合中国传统思维而已。同样遗嘱给长辈保留份额也属合情合理的。这都是人家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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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犯一下,假设你儿子成家后,没有孩子,突然去世,他挣的家产就全归你儿媳妇,你的前儿媳带着你儿子的家产再嫁了,你啥都没有,你觉得这是中国的传统么?
【 在 anglealq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律上老人有继承权,但中国的传统里,小家是已经分家出去的,下边有子女的基本都是归小家所有,
: 老人不太会去占这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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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还是以法律为准绳比较好
否则每个人的看法不一样,就乱了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完全符合常识常理习惯,不违反公序良俗。很多人的通病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完全按照自己思维,不符合自己思维就是不对,不该,不善良,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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