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我妈和我两个姨都放弃了对我大姨房产的继承权
另外,我反对的是继承人自然死亡后的间接继承,而不是继承本身。
【 在 Pandahu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人情才是不稳定因素,法律黑底白字写清楚、每个人都能看懂。
: 就问你,凭什么外公外婆不能继承大姨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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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跟我说的有一毛钱关系。
我只在这种放弃继承之后的间接继承且有直接继承人的情况下打补丁。
【 在 qaaa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补丁跟中箭把箭尾剪掉差不多吧,房屋拆迁才找到继承人的不少,到时又说是政府为了抢死人钱出的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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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现在这些老人都死去,以后大家都会写的。。。
这算是通过制造一些矛盾倒逼了。
【 在 throughout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早点写遗嘱才是正道,想清楚自己去世后遗产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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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群众看来理所当然的事情还要走下法律就是不合理啊。
【 在 FMR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律没什么问题。
: 有问题的是中国人没有提前处理身后事的习惯吧,遗嘱也不立。
: 大姨去世,母亲有继承权是理所应当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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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改虽然造成一些矛盾,但可以倒逼大家 “依法”处理遗产的习惯,哈。
【 在 taimur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律里面比这个操蛋的地方多了,尤其是一些小众情况,这个还是比较普遍的案例,国家一直不改说明不改有利于节省司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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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现在会发生继承情况的群众很大量的不可能教会他们这个事情。
【 在 taimur 的大作中提到: 】
: 理所当然的事情在法院那走不通的地方太多了,其实成熟的人应该多学些法以及社会上的明规则和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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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清楚这个法律啊。。。我只是质疑这个法律在当前情况下的合理性。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想要需要做出放弃的意思表示,而不能默认是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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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牵涉到人情了,你统计一下楼里的回复就知道人情在哪边了。
【 在 Pandahu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到死都没提这茬”
: 问题就是出在这里,没提是因为不知道还是不想要?这没法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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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先辈留一些非常合情合理,但先辈一直没有去继承,直到死亡也没有继承,然后轮到
先辈的继承人来继承,这就不合理了。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常识常理上,遗嘱给后人,非常正常。当然遗嘱给父母一部分,也无可厚非。不需要做二极管价值判断。我说的就是传统思维和道德观念,一般默认遗产是给后人而非先辈的,就是因为给了先辈,最后等于是给了先辈的其他继承人,也就等于给了别人家。这是客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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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也是现在房子实在太贵了,这个问题才突显。。。以前一点点小遗产也就没什么人争。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争的多了,法庭上胡喷呗,动刀的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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