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我妈和我两个姨都放弃了对我大姨房产的继承权
这个思路不对,兄弟姐妹惦记的是姥姥的遗产,不是大姨的。你的思路是如果人死了权利就没有了,这个想法很危险。
按你的想法,姥姥的遗产,大姨的孩子要不要呢?
从合理的对等角度,既然不尽义务,不给遗产,是不是姥姥的遗产也不要给大姨的孩子。
【 在 youyou100 的大作中提到: 】
: 普通人压根儿就不会有这种想法。
: 人家自己的家产,自己的配偶孩子继承天经地义,兄弟姐妹惦记个几把毛。即便是姥姥还在,姥姥其他的孩子负责养老就得了。顺理成章天经地义的事还自己感动上了,什么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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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你姥姥自己有没有遗产?这个遗产是不是也分了给你大姨的孩子。
如果基本没有,且你大姨的配偶子女在大姨死后就不怎么赡养,那我觉得你们要遗产没什么问题,大姨通过自己的遗产实现了赡养,所以分配了一部分遗产给你姥姥。
如果很多,且分给你大姨的孩子,那我觉得应当给大姨孩子少分,特别的如果这部分与房产相当,那就是各自放弃挺好。
另外,看到四个女孩,那么你姥姥没儿子吗?儿子在这个问题上怎么处理的。
【 在 tematar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大姨走的比我姥姥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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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规定很好,可以通过各种拖延扯皮隐瞒,把一部分快死的给拖死,从而减少继承人,大家可以多分点。
【 在 flybit 的大作中提到: 】
: 但是既然这么多人觉得LZ大姨的姐妹不应该继承大姨的房子,是不是也反向说明这个继承法并不得人心或者有缺陷呢?继承法出个补丁,要求父母从子女处继承到的财产,在子女也有孩子的前提下,若父母去世前未做分割或书面确认,去世后视同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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