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如何避免遗产落入兄弟姐妹手里?
本质上遗嘱即可解决,但不能避免麻烦,公证遗嘱与其他遗嘱等同,其更高的效力已经被民法典取消。
【 在 Adelheid 的大作中提到: 】
: 中学学过遗产继承就不奇葩吧,去趟公证处就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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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司法解释已经解决了这种奇葩的先死后死问题了吧?
【 在 SwimingPig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就是我以前问过的一个比较极端的问题。富豪夫妇和儿子以及爷爷奶奶乘坐一辆车出车祸,如果富豪有兄弟姐妹,兄弟姐妹肯定会先抢救爷爷奶奶,不抢救孩子,让孩子先死亡失去继承权,然后再抢救富豪,如果富豪也死亡,遗产就都到爷爷奶奶那里,最后就会又这些兄弟姐妹继承了。如果先救孩子,爷爷奶奶先死亡,这些兄弟姐妹就一个子儿都继承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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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民法典其实做了一些努力,避免这种奇葩的事了,那就是便利化遗嘱规定,使得遗嘱更不容易以形式要件,形式本身,而被认定无效,也就是只要有,就更倾向于被认定有效,避免走法定继承。
【 在 noon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算你没孩子,那父母配偶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兄弟姐妹没关系。但是一个人的财产被父母继承了之后就不再是他的财产了,那是父母的财产,所以父母的所有儿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 和民法典没关系,起码20年前就是这样了。我上学的时候法律基础是必修课。当时老师上课的时候讲爷爷爸爸儿子三个人,在一辆车里,发生车祸,谁先死谁后死,对遗产的分配有什么影响
: 如果介意这个,早立遗嘱。把房产留给孩子,把现金留个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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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突然,那公证更来不及。你死了后,找不找得到,更无从知晓。公证遗嘱本质上只是一种公证处要求的格式的遗嘱,这种格式包括内容上列举而不能概括的要求,使得制定修改遗嘱较为不便,如果有更高效力还有意义,现在没有了更高效力,还有什么意义呢?随便一个更新日期的打印遗嘱视频遗嘱,都会使得公证遗嘱无效了。
【 在 Adelheid 的大作中提到: 】
: 公证处那里做一份比较安心,有凭有据,可以避免事发突然来不及做或者做了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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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一定不会出现死者亲属用隐匿遗嘱呢?公证处存在一份,可公证处并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得知你是否去世啊。说到底是个公司性质的单位,说不定那天就散摊了呢,你不用惊讶,我见过好几家人去楼空的公证处呢。还不如给街道社区一份呢,毕竟属于一级政府机关不会关门且死亡证明不经过街道也办不了……
【 在 Adelheid 的大作中提到: 】
: 做过的公证怎么可能找不到,又不是只有你自己手上那份。另外我说的是预防完全没有遗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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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还可以了解下中华遗嘱库,是公益机构。
【 在 basil0907 的大作中提到: 】
: 街道社区有保管遗嘱的业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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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没有,我说的问题不依赖于继承关系中的角色,都是成立的,不然你说一下那个依赖角色?
【 在 Adelheid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说了半天你是说分别人的钱?我说的是自己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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