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例肯定没问题,食物中毒的案例多得是,但要强相关。你这间隔这么长时间,当时的菜品样本这样的直接证据大概率是没有了,所以大伙才会建议你找找看有没有别的同事有同样症状反应,这样可能形成间接证据,有利于你的诉求
如果没有别的类似例子,也没法鉴定当时的菜品,那要按你觉得应该怎么判呢?影响因素太多了,肯定不能只凭说法吧,必须要证据
【 在 shanghuo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样啊
: 个例不成是么?
: 那么吃死人呢?估计食堂也会同样的说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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