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日因嫁妆产生纠纷 淄博一女子报警称自己被强奸
2017-08-15 17:08:42 来源: 齐鲁壹点 作者:
8月15日,一名年轻女子王某来到高青县公安局芦湖派出所,称自己被人给强奸了。面对这样的暴力犯罪案件,民警高度警觉,立刻向其询问详情,但是王某字里行间所流露出来的幽怨之情,让民警感觉此事另有隐情。
王某告诉民警,强奸自己的男子叫杜某,案发地址就在自己家中。当被问及杜某是如何进入王某家中时,王某支支吾吾地表示,其实两个人之前就认识,所以杜某来找她,她便同意杜某进门,但没有想到杜某居然强奸了自己。根据王某所提供的信息,民警第一时间找到了杜某的家。令民警感到意外的是,杜某及其父母都知道此事,并告诉民警,杜某和王某是男女朋友关系,两人本来已经发展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本来说好了男方买房,房子加王某的名字,另外给女方5万元彩礼,而女方则陪嫁一辆10万元左右的轿车。结果就在订婚当天,女方反悔,认为陪嫁轿车显得女儿像倒贴的一样,只同意陪嫁2万元。男方愤然离开,订婚宴不欢而散,杜某之后也向王某提出分手。结果王某不肯分手,认为杜某仅仅是因为一辆车就悔婚,是不够爱她。但杜某认为王某家是卖女儿,自己不愿当这个冤大头。
民警向王某核实之后,确认杜某一家所说属实。民警问王某,为什么要谎报警情时,王某委屈地表示,自己跟杜某谈了一年恋爱,自己把什么都交给对方了,结果杜某仅仅因为一辆车就不肯结婚,自己认为杜某就是以结婚为借口玩弄自己,所以才想到来派出所寻求帮助。对此,民警劝说王某回去跟杜某好好商量一下,既然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不妨在彩礼、陪嫁等方面各退一步,不要让好好的一段感情被这些世俗的观念所禁锢。王某也同意回去劝劝父母,希望能够跟杜某重归于好。同时,对于王某谎报警情的行为,民警也对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警告其以后不准再开法律的玩笑。
另外民警也提醒广大市民,如今各类婚姻类纠纷中,很多都与礼金有关,希望广大市民面对此类问题时,能够理性对待,切莫盲目攀比,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矛盾,甚至引发不可挽回的悲剧。而王某的这种处理方式更是不可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所以,切莫把110当做儿戏。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胡泉 通讯员 吕汇川 高文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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