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算啥…到民政局门口也有吵翻了不结的。。
何况双方彩礼加名的事儿都还没达成一致
【 在 JavaGuyHan 的大作中提到: 】
: 女方都订婚了,贪财不成就告强J,太jp。男方也有一定责任,具体情节上可能多少还是有点强迫,比如说好带t做,临时半推半就就是不想带内s。
: JC一方还算是按规矩办事,一开始也做民事调解,现场都已经达成协议了,男的家里也是没有头脑,搁局子里达成的协议都敢反悔,太不给JCSS面子。。。
: 现在其实虽然已经到了法院流程,但对双方最好的结果还是看能否通过经济补偿让女方撤诉,免得最后不管是什么结果,都两败俱伤。
: ...................
--来自微微水木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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