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问题,有补充协议在手不怕,只是违约责任你没约定,谈吧,让前业主赔点钱。
【 在 wangcaiaoao 的大作中提到: 】
: 因为家里有车,所以买房想买个带车位好停车的,所以看上个房,虽然小区老点,距离远点,但是带个车位,就买了。当时因为比较重视这个车位,还写了个补充协议要保障这个车位。
: 前业主因为几年前买房顺利接手了车位,所以他们有信心能把车位传给我。但是去物业办手续的时候,物业说规则改了,房子卖了车位得收回,非常强硬。
: 没有这个车位,感觉对这个房子的兴趣失去了好大一块。也不能怨前房主,他们确实也不知道。这事儿有什么好办法解决么?物业非常坚持原则,说车位好多人排队盯着,他们没法留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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