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找了一个小30岁的,我觉得这个钱也该给点。
【 在 maomao2019 的大作中提到: 】
: 公公找的后老伴,领证过了五年,现在闹离婚了,婚内期间,公公的钱都归阿姨管,结婚前,阿姨以有外债为由借了公公几万块钱。这些钱都是现金给的。没有任何转账记录。现在阿姨不承认婚前借她的钱了。她说是给她的…..婚姻期间公公给阿姨管的钱阿姨都说花完了。现在没有任何存款。更奇葩的是阿姨还以她伺候公公五年为由要求公公这五年每个月补偿她2000。总结就是,婚前阿姨借公公的钱不承认了,共同财产想独吞,另外还要公公每个月补偿她2000。真是的,公公这是给自己给子女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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