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Re: 只讲道理没用,只强调认知也没用
陶行知
【 在 littlebenben 的大作中提到: 】
以抖音,小红书为代表的,各类人生导师,情感导师,育儿导师.... 各种道理满天飞
部分人是认知水平低, 眼界格局低。
但是认知够了的,又分为两类人, 一类人,极少数,可以知行合一,王阳明。
绝大多数人,你知道了很多道理又有个毛用? 不过是好为人师指导别人,自己还不是知行分离。
知道抽烟喝酒有害还继续抽烟喝酒,知道人不能太贪要知足,还是继续得陇望蜀,被骗的女人绝大多数这样,还有各类靠不正当手段暴富的富人贪官不知道见好就收吗, 得各种绝症的人,在得病过程中,不知道熬夜,各种生活习惯伤身吗? 不会,永远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不到黄河心不死。
引用金瓶梅的一句话 “三寸气在千般用,一日无常万事休”
金瓶梅的原话, 这财色二字,从来只没有看得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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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ittlebenben FROM 39.155.193.*
FROM 211.143.51.*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都涉及自身利益,不过争对错没必要,讲过就行了,但行好事莫问
前程。
【 在 littlebenben 的大作中提到: 】
生活中好为人师、和别人抬杠、给别人道理,在不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上争对错,是一种吃饱撑的蛋疼行为
【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方和你讲的理,不是一个理
: 所以不要讲理
: 百家讲坛方致远教授说的对,自古争论,最终都不是比谁有理,是比谁有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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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1.143.51.*
是的,我认为是所有人都做不到。
【 在 windinwillow 的大作中提到: 】
因为认知首先要符合客观事实,否则吹得天花乱坠又有何用
所谓“实事求是”
然而,能做到这点就已经太难了
大多数人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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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1.143.51.*
嗯,哲学命题,人是否能够认识世界。
【 在 windinwillow 的大作中提到: 】
很多人仅仅是“实事求是”中“实事”这个阶段都做不到
都不需要讲什么道理
让他们承认事实就不可能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 在 littlebenben 的大作中提到: 】
: 生活中好为人师、和别人抬杠、给别人道理,在不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上争对错,是一种吃饱撑的蛋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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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1.143.51.*
可能只是对事实的认知不同。
【 在 windinwillow 的大作中提到: 】
想任何时候任何事都严格做到是不太可能
但有些人是很明显的事实都闭眼拒绝承认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 在 lixianghui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的,我认为是所有人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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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1.143.51.*
举例一个基本事实看看呗。基本事实能直接被认知吗?不太懂。
【 在 windinwillow 的大作中提到: 】
“基本事实”和“对事实的解读”是有明显区别的
不承认这点不就是“不承认事实”了嘛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 在 lixianghui 的大作中提到: 】
: 可能只是对事实的认知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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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1.143.51.*
嗯,你认为基本事实是能认知的,我认为不能,这是我们对事实的解读不同吧。
【 在 windinwillow 的大作中提到: 】
“基本事实”和“对事实的解读”是有明显区别的
不承认这点不就是“不承认事实”了嘛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 在 lixianghui 的大作中提到: 】
: 可能只是对事实的认知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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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1.143.51.*
这。。。。。。。。
简单粗暴
【 在 windinwillow 的大作中提到: 】
没兴趣费那个事
自己慢慢体会吧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 在 lixianghui 的大作中提到: 】
: 举例一个基本事实看看呗。基本事实能直接被认知吗?不太懂。...
※ 修改:·windinwillow 于 Oct 9 10:31:00 2023 修改本文·[FROM: 112.97.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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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indinwillow FROM 112.97.215.*
FROM 211.143.51.*
好像有一些人,喜欢用另一种描述方式:有个人,在视频里展示出的是推走了一辆自行
车。至于是不是偷,那属于看法。不知道对不对。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绝对真理不能被认识,相对事实可以被认识。即便对事实有分歧,对证据也不会有分歧。比如基督教徒lv教徒佛教徒都要承认监控拍下了一个人偷自行车,至于这是神的旨意、还是前世的宿命是另一回事。不承认有视频证明有人偷车就是精神病了。
【 在 lixianghui 的大作中提到: 】
: 举例一个基本事实看看呗。基本事实能直接被认知吗?不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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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事实”和“对事实的解读”是有明显区别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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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1.143.51.*
嗯,偷这个定性的看法还是交给有执法权的人比较好。只是描述事实的话,可以说是用
某种非钥匙开锁的方式打开锁。至于证据,看个视频恐怕不够。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拿钥匙开锁还是撬开的?报案人有没有自行车所有权的证据?
【 在 lixianghui 的大作中提到: 】
: 好像有一些人,喜欢用另一种描述方式:有个人,在视频里展示出的是推走了一辆自行
: 车。至于是不是偷,那属于看法。不知道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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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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