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养狗这个事情上立场极端的人太多了
是不是小孩是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狗连人都不算,自然没有任何民事行为能力了。
【 在 babyxiaoxin 的大作中提到: 】
狗能跟人相提并论?
【 在 kliu 的大作中提到: 】
: 小孩在公共场所大小便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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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严惩
【 在 kliu 的大作中提到: 】
小孩在公共场所大小便怎么处理?
【 在 foreverdh 的大作中提到: 】
: 还有随地大小便罚款50一次,不交罚款按不交物业费同等类比老赖
: 公园里有摄像头,给保安创点收,保安没事就盯着随地大小便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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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跟是不是中国人好像关系不大,《影响力》里用的应该不都是中国的案例。
【 在 scorpionGG 的大作中提到: 】
看来你上学时没读过鲁迅先生的文章:
中国人的性情总是喜欢调和、折中的。礕如你说这屋子太暗,须在这里开一个窗,大家一定不允许的。但如果你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会来调和,愿意开窗了。
二楼说的更直白,如果养狗的规则都做到了,至于现在这么多人反对养狗吗?
你先想一想 是养狗的不遵守规则在先,还是要求将狗禁止的在先?
是养狗的影响在先?还是禁止养狗的人真正影响养狗的人在先?
是狗伤人在先?还是违规的狗被带走甚至极端被打死的在先?
【 在 hais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网上现在大都是极端思想,似乎要么就是养狗的都去死,要么就是对狗不能有任何限制。
: 本来这事情很简单:公共场所包括小区内遛狗必须牵绳,狗扑人受伤主人负监护人责任,这两条配合处罚措施就解决绝大部分问题了。
: 现在是这两条都管不住,导致到处都是极端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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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死人无责?是特殊情况吧?
【 在 InnocentGrey 的大作中提到: 】
法律要先解决狗咬死人无责,人打死狗判刑这个巨大bug。
这点造成养狗方无任何压力
【 在 hais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网上现在大都是极端思想,似乎要么就是养狗的都去死,要么就是对狗不能有任何限制。
: 本来这事情很简单:公共场所包括小区内遛狗必须牵绳,狗扑人受伤主人负监护人责任,这两条配合处罚措施就解决绝大部分问题了。
: 现在是这两条都管不住,导致到处都是极端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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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需要狗主人负责,而不是狗本身来负责。
【 在 babyxiaoxin 的大作中提到: 】
狗算个人财产吧,牲畜类的
别人破坏了要赔偿,损害别人利益的话,主人要赔偿
【 在 lixianghui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不是小孩是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狗连人都不算,自然没有任何民事行为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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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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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这就不懂了。老虎这个应该不是真的。你是说正在咬人的那只?
【 在 babyxiaoxin 的大作中提到: 】
好像咬人这一块不是这么定义的
我记得咬人的老虎是要被处死的
狗咬人可能也要处死
【 在 lixianghui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啊,需要狗主人负责,而不是狗本身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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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算个人财产吧,牲畜类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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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从未听说过这个说法。挺奇怪。
【 在 babyxiaoxin 的大作中提到: 】
咬过人的老虎是要击毙的,经常看到这个说法,我还没去求证过
【 在 lixianghui 的大作中提到: 】
: 哦,这就不懂了。老虎这个应该不是真的。你是说正在咬人的那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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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咬人这一块不是这么定义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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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烦百度了,还是term吧
【 在 babyxiaoxin 的大作中提到: 】
你可以百度了解一下
【 在 lixianghui 的大作中提到: 】
: 哦,从未听说过这个说法。挺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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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咬过人的老虎是要击毙的,经常看到这个说法,我还没去求证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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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普遍性的狗主无责?
一点点钱是多少钱啊?
【 在 InnocentGrey 的大作中提到: 】
狗咬死人,狗主无责,最多赔一点点钱。受害者一方随时有生命危险,狗主一方只有一点金钱损失风险。
这样狗主方是绝对强势的。
一旦有一方绝对强势,生意是没法谈的,只能掀桌子。
【 在 lixianghui 的大作中提到: 】
: 狗咬死人无责?是特殊情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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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要先解决狗咬死人无责,人打死狗判刑这个巨大bu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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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那如果不是狗,是养的毒蛇咬死人,会怎样呢?
【 在 InnocentGrey 的大作中提到: 】
参考过去的判例,咬死人多数也就落在5-30万区间。
养的起大型犬的不缺这点钱。
这种显失公平的局面,没法正经谈,得掀一次桌子才有戏。
【 在 lixianghui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普遍性的狗主无责?
: 一点点钱是多少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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