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小孩的事,事关文明。透露一个我研究了多年的秘密吧,狗咬人这件事很有代表性,发现没,我们很多人的“文明”有个特点:越小的范围里越文明,越小的圈子里越文明,越大的圈子里就越野蛮。
如果这个家是三十平方米,那文明就出不去这三十平方米;如果这个家是养猛犬的三百平方米,那文明就出不去三百平方米。反正适用范围永远只有那么大。
一人一狗的时候,我们很多主人现在已经文明极了,进化到三体人的水准了,狗狗文明进食,文明如厕,文明交配,给狗选对象比给自己选对象都仔细,自己要交配,刷刷软件、上上夜店胡乱就选了,狗的对象却不行,千挑万选。对狗像对家人一样,甚至超过家人,对家人尚且大呼小叫,对狗绝没有;人都不体检,狗要体检,每个月要驱虫,人有谁每个月驱虫的?而且动不动就检查血常规,皮肤刮片,耳道分泌物,自己的耳道从来都是一把挖耳勺搞定,狗狗的耳道经常查。文明不文明?文明极了。遥遥领先。
然而这种文明,它文明不超过两三个人,文明不过三十平方米。在自己家里极其文明,可一到家门口就差点;到了楼道就更差,屎尿基本上随意了;等到了小区,就已经接近蛮族,扒个小孩不算事了;等到出了小区上了大马路,那简直就是洪荒时代,仿佛他放的不是狗,是野犬,是斑鬣狗了。
这真是咱们一种非常奇特、非常神异的现象:文明只能在极小的范围内起作用,一旦范围稍微扩大,这种文明就会瞬间崩塌。
你看最近发生的许多事,几乎每一件都是这种“文明不超过三十平方米”的深刻体现,三十米外,一片蛮荒。
比如平时在家里对待小孩,搞亲子,卧槽文明极了,可谓博采世界文明众长,一会儿蒙特梭利一会儿华福德一会儿哈虎文钵英,早上大提琴晚上背古诗词,一会儿唱首moonlight一会儿呼作白玉盘。
可是出了三十平方米呢,到了小区,到了户外,到了海边,立刻回归蛮荒,丧尸一样。别人家的四岁小姑娘在危险的地方站那么久,愣是没有一个人问一下帮一把,现场没有人来人往,只有丧尸赶路,仿佛人人都特着急回家去蒙特梭利华福德。
城里这样,乡里也是这样。乡里的文明,常常是仅限于一小家、一小户,或者一个姓氏、一个屯组。大家的有借有还、有来有往、要皮要脸,都限于这个极小的血亲乡土范围。但凡稍微扩大到异姓、外乡、路人、游客,尤其是什么翻倒的货车、来露营的摇滚乐迷,那就是异族一般,不配共享文明,呼啦抄大家抢他娘的,孩子妈快来这个帐篷旁边没人。
还有,不但行为上是这样,三观上也是这样,思想的文明水平也会随着区域的扩大而急速崩塌。说起自家身边的事,张三打了李四,赵六讹了王五,陈七是吃饭逃单的行家,周八是开房不买套的惯犯,论起这些是非都懂,仿佛都明理,完全一个标准的文明人。
但讨论的事情范围稍微一扩大点,涉及到公众、社会、阶层、群体,就开始荒诞不经,思想观念也渐趋野蛮,动不动挂在嘴边的就是“都枪毙”“都打死”“狗都杀光”“某某地方人都是垃圾”;等到讨论起国际局势,那就像下了降头一样,成了完全的彻底的野蛮人,其麻木、封闭、愚蠢、嗜血而毫不自知,比上个世纪此时的许多同胞还不如。
注意到没,因为长久以来的“文明不出三十平方米”,人们都已经被深深地规训了,烙印在骨子里了。为什么办事必须找熟人?为什么到哪都爱认老乡?为什么有事都要约了私下里谈谈?因为文明的规则只在熟人里通行,只在乡土里通行,只在一对一的小圈子里通行。但凡一扩大,人人都像光着屁股拿着木棒在原始丛林里,惴惴不安,搞不好哪里一只猛犬跑过来把你小孩咬了,还怨你走路不看道。
我之前看金庸小说,就特别好奇那个峨眉派,按道理是最文明的,姑娘们私底下文文净净,语言清爽,不说脏话,酗酒闹事从来不沾。但她们的文明,好像只有私底下管用,在方寸净室里管用,一到了江湖公开场合,上了英雄大会,立刻就跟野蛮人一样,丐帮的也要弄死,明教的也要弄死,连调侃她们几句的路人也要被炸弹炸死,就连武当派这样一个老好人也得罪她们了,周芷若大手一挥要干死武当二侠。
以前我年纪小,不懂这是怎么回事,怎么会有这种死活都放大不了、普适不动、推及不开的文明呢?
现在终于懂得是怎么回事了,都是狗事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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