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可以参考山东高院的司法解释,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层面的规定,就没有需要非机动车或者行人需要承担赔偿的规定,具体是在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方面有过失,可以适当减轻机动车方面的赔偿责任。
不过后面可以从民法典侵权责任方面找你要钱,财产权,但实际能赔多少还要看法官
【 在 leizhenyu527 的大作中提到: 】
: 2020年10月1日,我母亲驾驶电动三轮车和一轿车相撞,当场昏迷,住院10天,后交警认定我母亲次要责任,医药费对方保险也赔了。今天却收到对方保险公司的代位追偿,怎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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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快看水母 于 ALN-A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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