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老人反对装电梯建好又想用被全楼拒绝:他让工程延误一年多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典型案例。广东广州荔湾区某小区某栋9层住宅楼业主于2017年至2018年商议加装电梯,44户业主中有32户业主同意。居住于3楼、年近八旬的业主郭某因有异议未参与出资。而电梯投入使用后,郭某提出希望在补交相应集资款后使用电梯,但32户业主认为郭某前期对加装电梯有异议,导致加装电梯工程延误一年多,反对其使用电梯。
郭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在按前期加装电梯筹资方案支付10077元费用后,对新建电梯拥有与32户业主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案涉电梯在使用属性上系建筑物的共有部分,郭某与其他业主对电梯享有使用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郭某使用该电梯无须经多数业主同意。故法院判决郭某支付集资款后,由该住宅业主代表向郭某提供电梯卡,供其搭乘电梯使用。宣判后,32户业主提出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其他业主如认为郭某阻碍电梯加装的行为给其造成损失,可另案主张权利。
在639楼写了个相关法条的解析,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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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Firemen FROM 213.16.81.*
FROM 213.16.81.*
有没有毛病得看屁股在哪。
正如罗翔说的那样:学法律的到最后很多沦落成一群道德低下的群体。
【 在 zhuanz 的大作中提到: 】
: 判的没毛病,既然当时有异议就能推迟加装,说明当时政策就允许这样。现在业主去告人家阻挠导致延期造成利益受损,也告不赢。
: 除非装电梯的时候已经明确约定,现在不同意等于放弃以后使用电梯的权利,或者使用费用另行商议,由首次同意的业主共同决定。
: 现在这个判的不仅法律没毛病,也没妨害道德。其他业主买房时也没谁承诺必装电梯吧,加装属于额外受益,不是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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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3.16.81.*
和南京徐老太案件类似,也是法院没问题,那是因为法院是枪杆子里出来的。
【 在 xiongym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院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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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3.16.81.*
全楼拒绝:他让工程延误一年多
这就是理由。
【 在 blueshyft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有任何理由不让他用。电梯建起来了就是对他造成了损失,他来用这个电梯也是为了减少自身损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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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3.16.81.*
“全楼拒绝”
【 在 wuya5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的呀,装的时候无需全部同意,用的时候也无需全部同意,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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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3.16.81.*
“全楼拒绝”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有任何理由预设投票就得100%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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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反对跟延误工期是否有必然因果关系?任何人投反对票就得延误,还是别人反对不延误、单单他反对就造成工期延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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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3.16.81.*
这个案子里是“全楼拒绝”。
【 在 gsss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在装电梯只需要2/3同意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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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3.16.81.*
投反对票是正当权利,但显然远不止于此:“他让工程延误一年多”。
【 在 deepharma 的大作中提到: 】
: 判决无问题
: 凭啥没有反对的权利
: 被强行装了电梯,已经受到伤害了,凭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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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3.16.81.*
建好后是全楼都不要他交钱。别用,别交钱,没有交钱的资格。
【 在 LYMing1986 的大作中提到: 】
: 老人交了钱,为什么不让用?
: 否则,为什么32加住户要求老人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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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3.16.81.*
这个法理层面过于低,已经突破了道德的底线。
自己的死磕的事,到头来自己来了个真香,真一点契约精神都没有,脸皮比城墙还厚。
【 在 xiongym 的大作中提到: 】
: 从法理上面,一事一议。
: 老人有权申请享受这个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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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3.1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