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老人反对装电梯建好又想用被全楼拒绝:他让工程延误一年多
如果大家都像他这样,前期不投入,只待建好后坐享其成,那电梯就永远不会建成了。
这个判决确实不好,会助长个别人的这种恶劣行为的。
【 在 ForSolitude 的大作中提到: 】
: 为什么会觉得判决有问题呢?
: 又为什么觉得老人开始反对后来想用就是坏呢?人家又不是不交钱,行为没什么坏的。
: 发自「快看水母 于 YAL-A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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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是要开建前全部交齐的,否则承建公司是不会开工的。他这样是让全楼邻居们先给他垫付上他应交的部分,建好后他再补交退给全楼邻居们,你觉得这样合理吗?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人家又不是拒绝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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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让投票,那投反对票是人正当权利,有什么恶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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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钱就不能用,这才公平啊
如果他非要后交钱使用,那就应该交滞纳金补贴帮他垫付的全楼邻居们。如果判决能加上这一条,才能体现公平吧。可判决中并没有这一条。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规定是反对就可以先不交钱,那就是合理的。
: 何况谁都知道,装电梯是政府补贴大头。要没政府补贴,你以为那些住户会愿意自己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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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反对就修不起来了
我们这里都是一票否决制,是要全楼都签字同意的,一、二层的邻居签的都是不参与、不反对。
只要有一户反对就不建了,所以能安上电梯的楼很少很少。
况且,他家在三楼,会有什么利益损害,参与只有好处吧。
这种人就是不想付出只想赚便宜而已。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公平个屁。人家反对修,必然是对人家利益造成损害了。本来就不该修起来。
: 修起来这事儿本身就违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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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你想多了
每个能安上电梯的楼都是有几个热心居民先期进行大量工作的,几乎是从筹建、动员、填表、签字、收费,到选择建筑公司、建筑材料、监工、验收,后期使用收费及维护等,全部都操心负责的。政府只负责验收后给建筑公司拨付补贴款。
去年我家空着的老破小安上了,几年前楼长和几个热心邻居就组成了一个筹建小组负责,从填表、签字到收费,我家都记不清接到了多少电话,连建筑公司的工作人员为了揽到活,都打来数个电话解答疑问。
去年终于安好了,感觉他们真不容易啊。
【 在 zhuanz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修电梯完全是由其他业主负责出资推动,并且决策权在他们,那这个判决当然不合理。但如果是政府主导,政策文件上没有堵死补缴使用的口子,判决就是合理的。
: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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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还是能升点值吧
【 在 xiongym 的大作中提到: 】
: 金三,银四
: 修了电梯以后,四楼最好,五楼其次。三楼变第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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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是在楼外建的,完全不占用公摊面积
而且由于又修出来了一条连接电梯的走廊,还增加了不少公共面积
那条走廊建得很明亮,连带的楼梯间都明亮起来了,对过去那昏暗的楼梯间环境起了很大的改善作用。
我过去也并不太热衷于安电梯,现在偶尔回我那安了电梯的老破小,真有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人家损失没损失、付出没付出,人家自己不会评价?
: 你大嘴一张就说人家人家没付出,只想占便宜。依据是什么?人家房本上真金白银的公摊面积,这个电梯可是占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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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我就不太清楚了,我只是觉得判决如果按原价补交,那对早早集资的那些邻居们不太公平。
【 在 zhuanz 的大作中提到: 】
: 主导这事上过班你就明白,不是说出力多就算主导了。首先政府出钱了,二是你们的协议是不是在政策的框架下搭的,政策是怎么规定之后能不能补缴的情况?我觉得是不可能有限制不能补缴的条文的。
: 除非业主签约时已经约定了不能反悔,并且政府也盖戳了,否则就是无据可依。
: 之后装电梯的如果想治别人,也可以去试试添加这个条款,看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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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政府同意的,不算违建吧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把违建说的这么清新脱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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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修得更漂亮就可以扩大室内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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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房和期房能一个价?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啥不公平,他们也早用了啊
: 电梯这玩意又不是没有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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