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我们都为朱令做点什么吧
两回事,即使她有这样那样的毛病,也不是他人投毒加害的理由。犯罪就是犯罪,投毒比有小毛病的人恶毒一万倍。
--
FROM 61.49.247.*
何以见得
【 在 tote 的大作中提到: 】
: 而且提供毒物的和投放毒物的应该是不同的人,甚至是不同的人多次投放,属于团体作案。
:
--
FROM 58.210.16.*
团结是明哲保身,知情不报,立了投名状,绑在一根绳上的蚂蚱?
能想出投毒的主意、敢于实施不怕惹事儿,这得有多大的勇气?外地的没那胆子,惟一嫌疑人,警方也不是白立的。
半夜是多晚?撑死12点吧?我们本科宿舍挨着水房,那些晚归的同学在宿舍和水房之间跑来跑去的接水、说话、乓乓关门我们都能听到,差不多12点以后也没动静了,并不会太影响睡眠,宿舍卧谈会有时候也开到很晚,都习惯了。
研究生宿舍不锁门,晚归的人更多而且轮拨儿,考托G的、约会的、借宿的、赶论文的,也会有矛盾,当面提醒、写条子、吵两句甚至换宿舍的情况都有,但是压根儿没想过投毒害人。
【 在 kod2009 的大作中提到: 】
: 据说同宿舍另外三个人很团结,凶手不大可能仅仅因为嫉妒朱令就下毒。
: 据报道,警方锁定嫌疑人孙维,与朱令同寝室。原因推测 朱令宿舍的熄灯时间为10:40,而宿舍关门的时间是晚上12点。在朱令上学期间,由于忙于各种事务,经常半夜回到宿舍进行洗漱。...
--
FROM 123.116.152.*
宿舍有矛盾可以通过很多方式解决,我们上学的时候也有宿舍关系差的,大家也就是冷战罢了,投毒是什么鬼,是一般人能想出来的吗?还把这样的信(其中不乏恶毒的言语)寄给受害者的父母,岂止“丧心病狂”可以形容?
--
FROM 106.37.110.*
如果是团体作案,为什么只有孙是唯一嫌疑人。这一点非常蹊跷。
【 在 tote 的大作中提到: 】
: 而且提供毒物的和投放毒物的应该是不同的人,甚至是不同的人多次投放,属于团体作案。
:
--
FROM 111.203.9.*
下毒的是不多,干架的相当多。另外那时候条件差,都是N人间,一般不会出大事。后来隔壁博士两人间,不就哑铃夹头了么
【 在 fuweihua 的大作中提到: 】
: 清华人很多精力旺盛,睡的晚,但因为同寝睡得晚就闹出这么大事件的这个是独一份,真是矛盾特别大换个寝室也不是什么难事
:
: #发自zSMTH-v-@vivo V2227A
--
FROM 218.249.35.*
从来不认为宿舍对社会发展和人生发展有任何正面意义。明明多花一点点水泥沙子钢筋,就能每个人有个独立小空间,就不就不,非要把一堆人随机分配到一个小空间,直接冲击价值观。
【 在 kakal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还真是有可能,宿舍里为了噪音之类的矛盾很多,我们宿舍四个人,当时矛盾也有,后来我就不住宿舍了,偶尔回去对面还不高兴,因为我的床和桌子都被占用了,我回去他们就得给东西拿回去
: 学校如果能提供单人宿舍比较好,哪怕贵一点,至少安全得多,减少矛盾
: 宿舍人多了不好,之前一个同宿舍的女生还被人诬告,留级1年 挺狼狈的,现在还好,是上市公司董事长
: ...................
--
FROM 203.114.246.*
【 在 chinawangxs 的大作中提到: 】
: 两回事,即使她有这样那样的毛病,也不是他人投毒加害的理由。犯罪就是犯罪,投毒比有小毛病的人恶毒一万倍。
说的有道理 如果因为个人有毛病其他人都能下毒处理 还要法律干吗? 太可笑了,这封信已说明 舍友承认下毒了。
--
FROM 106.37.195.*
如果那个宿舍 父母都是普通百姓 也许今天大家都没机会讨论了 没准点当时24小时 就破案了
--
FROM 106.37.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