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不懂就问,为啥找到杯子和化妆品就能起诉嫌疑犯?
大趋势是不让上手段了,至少手段越来越轻了,国内外都这样
你是不是觉得不上手段,嫌犯就不会招认了?除了个别自愿自首的?
【 在 saic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为啥警方通报都有一句:供认不讳或者如实招供
: 这是最容易形成证据闭环的措辞
: 至于嫌犯都怎么供认不讳的,除了突审上点手段,就是嫌犯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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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卷宗压根没有公开
而且结案了,说不定已经破案了,只是被压下去了,要不结啥案
【 在 saic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我一直困惑官方和民间都把这个案件归结于证物丢失
: 我就纳了闷了,你找到这些杯子化妆品但是拿不到口供又能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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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说官方把破不了案归结为证物丢失其实没啥证据,可能已经破案了,被压下来罢了
没有破案,也没有过追诉期,完全可以不结案
【 在 saic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案件综卷就不可能公开
: 我也不了解公安结案需要满足啥条件或啥状况下可以结案
: 如果他们这么做,肯定有相关的规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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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feeling2010 FROM 120.2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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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是证据不足吧
不这么说,难道说因为受到阻挠,不能公布破案了?
【 在 saic 的大作中提到: 】
: 警方不是曾经专门为这个案子发过一个情况说明吗
: 那个好像那个说明了把不能破案责任归结于证物丢失
: 印象中有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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