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医疗机构肯定有管理条例。里面应该规定了档案的保存年限
你找2005年当时的规定看看,档案应该保存多少年
【 在 PPLLAA 的大作中提到: 】
: 1.父亲在广东打工,2005.5.23上午或早晨也可能更早的头天骑车去B医院(同乡说在医院看到了他的自行车,推断骑自行车去的),应该是在急诊就诊(我还保存有收费单据),后昏迷(从拿到的S医院病历看昏迷是在上午11点不到),5.23大概中午过后(或下午)老板给他打电话护士接的
: ,说这个人不行了,你们快来。然后老板通知其同乡这样家里人才知道,家里人才买票开始去广东。同乡是23下午去的B医院(一个是下午赶去时身上还没有什么钱,一个是傍晚),后一个是在住院部帮交了一部分钱,交钱后B医院才开始积极救治(从三级医院保存的涉及二级医院的病历上
: 醇觳榈ゾ褪钦飧鍪奔涞愕模谰戎23号半夜后B医院建议转院,父亲在23后半夜至24凌晨转院到S医院并在24早上去世(这时还没有亲人在场),我爸出生贫穷,农村妻子及兄弟无能力也无知,就知道是得急病死了,S医院问要不要尸检,一听尸检要花钱也没做,当天上午将其火化骨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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