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还真不会直接开除。
虽然“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废除,但国企一般还是按照这个执行,里面的条款是:
: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不过按虚报报销开除,可能性有,但也不大。现在直接靠上开除的是刑事责任。
体制内或国央企做法基本都不会直接一棍子打死,而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正常的流程必然是先谈话。
而像你这样钓鱼的做法,不论是下级,还是平级、上级来看,都不明智。落在有心人眼里,搞不好是“郑伯克段于鄢”的翻版,而且针对的还是自己的直接下级,怎么着都是负分。
【 在 skyfromheart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部门的小伙儿,这两年借调在项目上,差旅报销都是在项目上,所以我不掌握他的行程。最近回来了,回来没几天又和我汇报说项目上事情还没结束,还得临时去段时间,就向我请假又出差了。他媳妇儿是同一央企下属另外一个公司的,最近向她同事秀恩爱,说他老公可好了,最近都在家给她做饭吃,恰好他媳妇女同事到项目上,我问她小伙儿在项目上的事啥时候结束,她说没见到小伙儿,还和我聊起他在家给媳妇做饭这事儿。我立刻发现不对劲儿啊,这小子不是说出差去了吗?立赶紧给他打电话,让他提交出差证明材料,包括机票车票酒店水单,如果发现是虚报,按旷工直接开除,到现在还没给我机票火车票订单截图,看来是铁定有鬼,胆子也太大了。所以贵妇们千万不要随便秀恩爱啊,尤其是向女同事,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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