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从你的陈述的逻辑漏洞和疑点:
- 你说对方动手,你没有还手,且对方跑了并且当地几个摄像头。
- 你说警察要求调解,你不接受警察以传唤你的理由拘留了你十几个小时。
- 你说警察拘留你的理由是,对方说的很合理,且一个警察说你的说法没有证据,另一个警察要拘留你并且给你留案底。
如果是双方在车辆附近因为碰撞而发生冲突,一方逃逸基本上交警会直接判定对方全责,有其他违法或者构成犯罪的情形另议。
违反治安处罚法(你所说的被对方殴打),警察不会强制要求调解,一般的情况都是警察看没有实质伤害(按照身体伤害等级判定),会建议调解。如果调解不成,警察会建议你走民事诉讼程序,诉讼对方故意伤害(需要伤情鉴定)或者侮辱人格。无论从法律还是利益角度,警察都不会因为你不接受调解而拘留你,一个是无法可依,二来对派出所没有一丁点儿好处。没可能你不接受调解警察还留你白吃白喝在拘留所里闹腾。
你说警察威胁要拘留你给你留案底,要么就是这个派出所的警察水平low到土壤里,要么就是你真的缺乏常识。违反治安处罚法不会留案底,所谓的留案底是违反刑法。如果是违反刑法,警察代表的就是公权力机构要配合检察院对你提起公诉,就不是你诉讼不诉讼的问题了。
所以你的这些说法如果真的属实,那么对于真是小刀拉屁股开了眼了。
按照你的说法,更有可能的情形时:假设警察真的传唤并且拘留你(不应当超过24小时),很有可能是你们大家构成互殴,且你们对对方造成了实质伤害(未达到一定等级);或者你拒不接受对方的调解方案,并且自己不走民事诉讼程序,就在警察局闹,警察可以以扰乱公共秩序的名义给予你警告等其他行政处罚。
所以在网络上一家之言煽动情绪,实在是挺没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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