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是,如果两口子,或者准夫妻,为xxoo这种事,一方不乐意,一方坚持要,如果还想继续过日子的,也不会把对方送进去的。我觉得可能的逻辑是,他不尊重她,还对她使用暴力,然后她不想和他继续了,告他qj。那就说的通了,可能是之前女的就没打算和男的继续下去,所以不想婚前xxoo?也可能是qj发生之后,女的不想和他继续下去了。
【 在 noon 的大作中提到: 】
: 女方不答应,然后男方不答应女方的不答应呀
: 如果女方不答应,然后男方答应了女方的不答应,那不就没这么多事了
: 报警不报警是人家的自由。至于不至于那是人家的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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