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是男方行为,为啥是女方反悔?强奸是公诉案件,公诉人决定是否指控(提起公诉),这也不是女方决定的。
无法完成合同,又不是不要首付的充分条件,无法完成也可能是对方责任啊。而且,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同,合同纠纷中过户和首付款等,都是一个案由下。强奸与彩礼返还,不是同一案由,一个刑事一个民事,一个公诉一个自诉。我从来没反对通过民事自诉另案索要彩礼。只是不存在两案合并的条件。公诉指控强奸的刑事案由案件,也根本不可能做出给付内容的判决。这都是法律常识啊。刑案的判决就是指控罪名成不成立,量刑是啥。严格说都不能改判指控罪名之外的罪行……
最后,这两个案件也不必然是法律意义的关联案件,即:一个案件的审判需要等候另一个案件的判决结果。硬要说关联,也是返还的诉求,可能涉及男方行为性质的认定……而是否返还彩礼,与强奸罪成立的构成要件无关。
【 在 huhho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的观点一直是可以反悔强奸,把首付(彩礼)还回去就行。
: 你一边说不反悔要首付,一边说强奸(不卖房了),这不行。
: 如果再判不卖房(强奸),所以对方买不了房(无法结婚),所以你违约不能买房(结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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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varez FROM 223.104.38.*
FROM 223.10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