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看了下婚姻法,里面一个“性”字也没提。
在我国法官从来就不是一个职业
这不是咬文嚼字
而是涉及社会主义法治根本性质的问题
法官法这名字本身就是在打擦边球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官不是一个职业还是什么?咬文嚼字。必须怎样才算职业?自己又要发明一套?
: 也不看看,人民法官法专门一章就是法官的职业保障。你可以有自己认知执念,不要否定客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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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等于你认输了
第二条等于你同意了我的意见
第三条说罗圣是法盲肯定不是骂人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是你汉语理解不能,我是说马克思认为所有的法律原则都怎样。这些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也就是罪行法定原则不是例外的。
: 类推的事儿,是你提出来的,跟我的关于现行刑法的表述无关,且我也没有回避,你想要我怎样?
: 长期没有制定刑法,是一个事实,没有制定你理解是有,那是你的自由。我的表述为了印证立法不足与缺陷,你可以保留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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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你倒是认真看了我的话,可惜你连“依法定罪量刑本身就包含了第三条的两层意思”都不明白
还是比较可怕的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就是有,你谩骂没意义,求我我也改变不了现实啊……
: 总搞些主观代替客观的动作,我真不想说缺乏常识……
: 依法定罪量刑,跟罪行法定有什么矛盾?而且依法定罪量刑也涵盖不了第三条全部啊。“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的后面还有“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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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告诉你一遍
中国没有法官这个职业或职务
这个你都不懂,就别再丢人了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作为法律条文,确实可以并且应该咬文嚼字,你的说法与人民法官法不符。社会主义法治那个本质说了法官不是一个职业?人民法官法是违反立法法了还是违反宪法了?违反哪一条了?咋就不符合什么社会主要法治本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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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1.*
你可以问罗圣,法盲算不算骂人
对了,还是聚焦到中国有没有法官这个职业或职务吧
再给你答错十次的机会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汉语理解不能怎么成了别人输了?思维超常不关我的事。
: 我都说了程度问题,执行中被破坏,和没有不是一个概念。啥时候同意你了?
: 就算你觉得法盲不是骂他,但你说了也不算啊……你说了有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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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举个例子说为啥罗圣是法盲
罗圣对废死的态度是认可贝卡利亚的几个理由,只是从给被害人解恨的角度觉得可以保留
这就是法盲
懂了吗?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是你汉语理解不能,我是说马克思认为所有的法律原则都怎样。这些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也就是罪行法定原则不是例外的。
: 类推的事儿,是你提出来的,跟我的关于现行刑法的表述无关,且我也没有回避,你想要我怎样?
: 长期没有制定刑法,是一个事实,没有制定你理解是有,那是你的自由。我的表述为了印证立法不足与缺陷,你可以保留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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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是不是完全理解不了“依法定罪量刑本身就包含了辩证的两方面,一方面是有规定的才能定罪量刑,没有规定的不能定罪量刑”这两个方面?听说过一种方法论叫做辩证法的吗
2,司法考试就是法盲出题遴选法盲,没毛病,不信你去问这些人啥叫法律,他们绝大多数会告诉你法律是社会公平的规则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觉得没有意义,如果包含,就没必要再写第二句了。“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到底跟你所谓依法定罪量刑对照,缺失了啥意思?
: 你也从来不说,到底怎么写才是罪行法定原则。
: 最后,你觉得这个法盲那个法盲,司法考试的题目打你脸,大概也是法盲吧?我国司法从业是法盲出法盲题遴选出法盲……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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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剩九次
给你个提示,法官法是谁立的法?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法官法挺在前面丢人,关我啥事儿?我又怕啥这种“丢人”?
: 不学无术,无能狂怒才丢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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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1.*
这个问题我就不给你过多提示了,直接给你讲解一下,看你能否看的懂
一,支持废死或不支持,本身都不会证实谁是法盲,但一个人所援引的理论,确实可以证实谁是法盲,没问题吧
二,罗圣援引贝卡利亚的观点和卢梭的观点在中国讲废死,就不仅是法盲子,还做恶了,因为他传播了非常错误的观点
三,只要一个人谈废死时引用了贝卡利亚和卢梭那类,那就意味着是以社会契约论为基础来讨论法律和死刑问题的,但是!!!!!!!鄙国和鄙国政府鄙国法律,都不是用社会契约论组织起来的,所以谁用社会契约论讨论中国废死问题,谁是法盲
这回听懂了吗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废除死刑与否,是正常的法学观点,怎么证实法盲的问题?一个人的观点有发展有修正,这也很常见。罗翔法盲,卢梭p话,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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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1.*
所以你骂了我两天,我给你讲解了两天,然后我情绪化了,呵呵
你到底看不看得懂啊,讨论中国的废死问题,用社会契约论9为基础进行论证,这不叫法盲?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是立法的建议,就算立法胡闹的都多了,奇葩法条大赏……法盲充斥全球法律界?
: 我觉得这样不好,没有限制你自由的意思,是觉得情绪化没有营养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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