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没谈好价格的一次交易,双方都有错。
法律出于政治正确,保护了女性一方。
这个判决,虽然男方委屈了一点,但还是很有教育意义的,
以后男方要尽可能的晚付钱,早领证,付钱和领证之间间隔尽量短,我觉得以后可以去民政局门口交钱,
交了全款,进去领证,后面可以领回家;不交全款,就不领了,一吹两散。
不要搞什么订婚订金之类的。
交易关系,就妥妥的交易关系,别为了面子,给双方找风险。
【 在 leeli 的大作中提到: 】
: 男方,已经向女方支付了金钱。
: 男方图什么?
: 大家都是成年人,不要装作不懂的样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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