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已婚家庭和情侣
一方生气出走,另一方往回拉,是有感情的表现
一方生气出走,另一方是你爱哪去哪去,咱不能非法囚禁你,另一半多半会更心凉,连女方的安危都不顾
如果这个场景,女方在外面跳河zs,或者遇到别的坏人,估计还是喷男人
所以,你要坚持这个是非法囚禁,那就各表各的,我杠不起
就这个案子而言
如果真的主观上,是想囚禁另一方,女方家来电话,就不会还手机了。
而且,法官说了是事后,如果真QJ了一个人,男的还想囚禁人,根本不可能让女人穿上齐整的衣服。
【 在 thehele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影响人身自由的都算 蛮不说还没结婚,就是结婚了也没权利限制别人人身自由。
: 当然情节严重与否可能有个尺度。嫌人家拿了钱可以要求返回钱,不能强迫人家干啥。结了婚也不能强迫。不能女性嫁人或者答应了订婚就反而比陌生人还没有权利了,那样谁还敢找男人。女性找男性不是为了被强还没有权利主张的。当然男性找女性也得搞清楚,钱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出手,人家不喜欢的就别掏钱,掏了钱不能通过这种方式找补,应该断绝婚约去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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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zerro FROM 223.7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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