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搜了一下这个南昌的案子
感觉是,事发前女方要求确认两个人是男女朋友的关系,之后发生关系。然后男方否认男女朋友关系。然后女方报警
你的描述缺失了这个重要的问题
要么是你没看全
要么是你故意
不管怎么样,你得出的结论都是有问题的
而且这个和大同的案件没关系
【 在 sjfdesolve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从南昌锜振东案和大同订婚案看,女生事后不同意为啥不能算强奸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Wed Dec 27 13:02:27 2023), 站内
:
: 南昌锜振东案
: 据知乎称男方出具了影音证明材料
: 证实女方微信聊天记录露骨,发私密照
: 事中女的大量时间女上位
: 事后还一起偎依吃饭
: 但是后面男女闹矛盾,女的去告发了,男的被判强奸罪
:
: 很多人觉得不合理
: 但是讲道理!
: 不管事前事中多么愿意,哪怕很享受很甜蜜
: 事后不同意
: 不管是一小时后,一天后还是几个月后
: 说明女生肯定是受了心理伤害的
: 这就说明有受害者
: 侵害者就必须收到法律的惩治
: 而且妇女儿童权益大于天
: 从这个角度看
: 大同订婚强奸案判的更没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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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改:·sjfdesolve 于 Dec 27 13:13:12 2023 修改本文·[FROM: 120.228.64.*]
: ※ 来源:·水木社区
http://www.mysmth.net·[FROM: 120.2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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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jfdesolve FROM 120.228.64.*
FROM 58.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