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律师说吴谢宇求生欲望很强
劳案看了,好像公诉推定很多,劳就是说自己呗胁迫控制也无法证伪啊……
当然常理推断是供犯,更有道理的多,但这是刑案啊。
【 在 saic 的大作中提到: 】
: 上一个求生欲很强的是劳荣zh
--
修改:lvarez FROM 219.237.202.*
FROM 219.237.202.*
劳案看了,好像公诉推定很多,劳就是说自己被胁迫控制也无法证伪啊……
当然常理推断是共犯,更有道理的多,但这是刑案啊。
【 在 saic 的大作中提到: 】
: 上一个求生欲很强的是劳荣zh
--
FROM 219.237.202.*
国外真神奇,一会儿铊案在国外早判了,一会儿劳案在国外会疑罪从无……还有珐盲到处说辛普森案民事审判罪名成立了……民事还罪,到底国外神奇还是某些人太神奇啊……
【 在 Bruce12 的大作中提到: 】
: 求生欲望很强不是问题
: 版里有哪个求生欲望不强的?
: 劳荣zh这种案子,在国外肯定疑罪从无了,至少轻判
: ...................
--
FROM 219.237.202.*
张献忠巨型雕塑就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呢。攻击污蔑人家才是戾气十足。
【 在 wunan 的大作中提到: 】
: 嗯,这些人戾气十足,全是张献忠的土壤。
--
FROM 219.237.202.*
你该说控辩交易,这跟郑智献金无关。
最好不要代替他人做价值判断,以自己的道德要求他人。圣人要求自己,圣母苛求他人。而且,强加自己观念,不接受就是不zzzq。只是劝你不要活成自己讨厌的人。我对你的观点没有评价,是说这种思维倾向。
很多事情,都是具体的,受一定物质历史条件制约的。且并非非黑即白必须二极管。
就比如接受赔偿,表示谅解。这其实是为当事人给出了一种选择,并非以钱买罪这么简单。受害方有多一个选择,常理上是有利的。受害人如果认为意气复仇,惩罚的意义,不如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补偿。我觉得应该尊重,不宜做价值观方面挞伐。这种情况也许是遇害人真实想法,由其近亲属在其去世后表达,也不宜一律禁止。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且不同案例可以做出针对性操作。一律禁止,并非对被害方有利。
为避免误会,再次说明,这些跟吴案具体判决该是如何无关。
【 在 ZHMZFFL 的大作中提到: 】
:
--
FROM 114.254.9.*
并不是非黑即白。比如,我觉得获得赔偿并不一定道德低下也不一定高尚。你要求坚决严惩,一分不要,也一样并一定不比人家高尚或道德低下。
隐隐觉得代替他人做价值判断,有些圣母婊的味道……感觉错了的话,见谅……
【 在 ZHMZFFL 的大作中提到: 】
: 正常人士都有能力生活的很好
: 再说你不相信国家的社会保障吗
: 凭啥要杀人犯的脏钱来提高生活
: ...................
--
FROM 114.254.9.*
不一样。赔偿、谅解不会减刑,不会不起诉。说的三年以上刑期不能刑事和解的。控辩交易不一样。而且不是与受害人交易,是与控方。
我没有强加你,是说给予选择,是增加受害人,受害方的权益而非减少。因为,同样可以选择不去谅解。你无权攻击谩骂别人选择。我也没有针对你的选择做出价值评价。这个区别很明显。你的理解可以指导你自己的行为,或者标榜自己高尚些也没问题。但贬损其他选择的是你,我并没有。
和你的观点不同,就不zzzq,这个确实跟圣母婊逻辑类似。圣人要求自己,圣母苛求别人……
【 在 ZHMZFFL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样
: 都是拿钱购买一些***
: 你说这些话,难道不是你的价值判断来论断社会与我
: ...................
--
FROM 222.131.244.*
你在强求他人,认为受害人亲属选择谅解是“令人作呕”“赚死人钱”。这不是对他人行为做价值判么?不是以你的价值观贬损,挞伐么?用词说是谩骂也无问题。
我从来没有说:你说一套做一套,是说你苛求他人,超越法律苛责他人。你基于曲解我的意思,来攻击所谓诽谤,才是构陷。
我并没有对你自己的选择,有所冒犯,甚至说尊重你的选择。价值观世界观不同是正常的客观存在,要求互相尊重,不是苛求你非要怎么选择,与其枉费力气曲解歪曲,不如反躬自省,是否成为自己最讨厌的样子,比如圣母婊。这一点可以共勉。
最后,控辩交易是扩大了控方(公权力)的选择,方便的是控方。而且减刑甚至不起诉(免刑),力度更大。赔偿谅解,是扩大受害方的选择,且不影响罪行的认定,构成,只是在量刑范围从轻。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 在 ZHMZFFL 的大作中提到: 】
: “圣人要求自己,圣母苛求别人”——
: 首先,我的价值观适用于我自己,指导我的行为逻辑
: 你怎么强行想象我是说一套做一套? 这是诽谤
: ...................
--
FROM 222.131.244.*
说的是受害方。受害人死亡的,你有权利代替受害人表示受害人近亲属不代表受害人本意,而是你才能代表么?受害人本意就是要报仇,要报复,要凶手受到罪残酷刑罚,这个你能代表人家做出决定么?你怎么想,是你的自由,怎么做也是你的自由,甚至你选择直以报仇,我都不做价值评判,说你更高尚我不同意,说你更不高尚我也不同意。
很多被害人希望为至亲争取更多利益,弥补自己离去帶来的身心伤害,生活窘迫么?甚至,不选择快意恩仇,选择原谅,也远非不道德,而是很多人认为更高尚的。这种情况为什么一律不能存在?都要按你的所谓道德,骂黑金交易?令人作呕,赚死人钱?
受害人死亡,近亲属不能代替其接表示谅解受赔偿,就一定符合受害人本意么,符合受害人利益么?有任何证据么?把受害人默认为一定要报仇,是预设逻辑。
【 在 ZHMZFFL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谈论的是谋杀案,受害人死亡,这个前提
: 你这个说辞就搞笑了
: 与罪犯的黑金交易怎么增加亡者福利啦
: ...................
--
修改:lvarez FROM 222.131.244.*
FROM 222.13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