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关于朱令案;大约是第一次在家版发帖
认为是思想自由,但珐律上没有意义
【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这个不正常
: 认为是孙也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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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一样的。怀疑丢斧子的也坚信斧子没长腿,肯定有个人偷斧子……
【 在 AOC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比喻不恰当
: 朱令案肯定是有个人投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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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244.*
这就是张j反对疑罪从无的理由。主民意是不是反对疑罪从无?是不是支持双重标准?
【 在 AOC 的大作中提到: 】
: 孙在这个案子里面的情况,就是所有间接线索指向她,但是直接证据缺失的情况
: 定罪的确很难
: 只能推测大概率是她,但是有推测错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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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244.*
这两个必定都需要证实。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其实所谓的所有间接线索,就是两条吧。
: 1 凶手必定在同寝室
: 2 同寝室里只有孙维能合法接触到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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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244.*
那是公荌的事啊。一般侦结就移交捡檫苑了,起不起诉反正不再继续侦查了除非有新的线索。
【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是因为强制结案了
: 这个本来就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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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244.*
可以不是必须。第一反应说凭什么污人清白,也很正常,比如,质疑怀疑它的依据,怎么是无关?怎么是没减轻嫌疑,你怀疑的依据都不成立,这不是很直接的么?
【 在 webhost 的大作中提到: 】
: 很简单,如果不是我下的,我会请jx全方位的来调查。
: 因为证明自己并非唯一可以轻松拿到,与洗脱自己罪名,这两件事之间并没有强烈的关联。充其量只是引入了更多的嫌疑人,并不会把自己从嫌疑人名单洗脱,也不会减轻自己嫌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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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aoca FROM 222.131.244.*
FROM 222.131.244.*
推翻唯一可能接触,这还不够直接?不要要证明其他人(其实其他人是真凶,逻辑上它还可以是共犯),也不需要自证清白,只要能否定唯一排他性就够了。
【 在 webhost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有,1是凶手大概率在同寝室,但后期可能调查过朱令在外面吃饭生活的情况,发现有比较关键的直接的线索将寝室外这种情况彻底排除。
: 2,只有孙能合法接触铊,其实并不能直接推论出她就是凶手,只是将嫌疑人名单锁定的更精确。孙在这一点上其实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她反驳她并非唯一能接触到,但这其实并不能将她从嫌疑人名单上移除,只是引入更多的嫌疑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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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荌怎么办案什么背景也没权力管。公荌都没移交,怎么冤枉你了?公荌就没有宣布有罪无座这功能……
【 在 Asterl 的大作中提到: 】
: 反正如果我是孙的家人,有那样的背景,如果ga想这么草草结案冤枉我的家人,我是一百个不同意。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X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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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说逻辑,先定论再看人家不顺眼。公荌连移交都没有,也没有批捕,严格说不是嫌疑人概念。嫌疑人没能定檌的多了。
【 在 babyxiaoxin 的大作中提到: 】
: 差远了,丢了斧子又没报警
: 孙维可是ga认定的嫌疑人,又不是我们给他定的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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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244.*
证据链要具备唯一排他性,这么当公诉人,说什么可能性高……这官司咋能赢?
【 在 mypeony 的大作中提到: 】
: 主要是“唯一可能接触”这个表述本来就不准确。她也就是她们宿舍她们班“唯一可能接触”铊的人。
: 但是全北京当时可接触铊的单位可不少。单就清华校内,是否还有其他可以接触铊的人没被发现,都没法排除。
: 满足同一个宿舍、同时可以接触铊,的确凶手就是她的可能性非常高。但是这两个条件单一拎出来,都不是排它性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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