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关于朱令案;大约是第一次在家版发帖
前面反复说了我认为法律意义上的正义和裁决已经等不到了。所以跟我在这里普法有啥意义呢?
这个事情目前就是微妙的合理,民众无法实现法律层面对sw的制裁,朱家无法获得法律层面的正义支持,孙家无法获得民间层面的清白和清静,一辈子背负投毒的恶名。
倒是清华某些老师,这件事情中的一些小动作一直没被网民关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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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baoca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错了,口供本身不是直接证据。
: 所有证言包括被害人陈述,嫌疑人口供等是不可以直接作为证据的,虽然属于证据之一,但不能作为独立的证据,人苠砝院是不会轻信口供,以与其他证据佐证才能作为定罪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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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在这里谈法l细节没意义是因为我不认为目前法律有任何途径将sw绳之以法,毕竟法是要讲程序正义的,而目前证据早已缺失,无论是从行为模式判断还是心理分析甚至是口供都不足以定罪。
我有说谁水军洗地么?我从不认为和我观点相悖的人是什么水军,原因很简单,如果你代入今天的sw你现在敢请水军洗地么?
这就是心理和行为上的逻辑分析。我通过这种分析认为sw就是凶手,但也仅仅是我个人的判断,无意左右司法,基于这种判断我也仅仅是在论坛上匿名打打嘴炮,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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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baoca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只是告诉你口供不叫直接证据。至于其他问题我也没说过。珐率为啥没意义?应该制裁,必须制裁才制裁不是?怎么确定应该,必须?不靠珐率靠什么?为什么说没有自己想要的结果就是没有获得珐率支持就不正义呢?我觉得可以推测分析,但不要不顾事实逻辑就好,不要说服不了他人就攻击洗地水军之类就好。这又有什么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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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疑问:为什么一开始协和会否定铊中毒的可能?是没有问到童老师那里还是中间哪个环节被人为否定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致命的错误(如果救助及时朱令不会是这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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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老师还在学校里面呢,问她老人家去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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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feeling2010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没有可能被孙家收买了,不能排除这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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