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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这种情况告物业打官司有胜算吗?
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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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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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4 12: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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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然了
物业不让停合理合法
非车位性质或者非规划车位,不让停没有任何问题。
产权内的通户门改卷帘而用于进出车辆,本身就属于变更使用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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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1.*
2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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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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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4 13: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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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近几年的类独栋或者独栋之类的,只要规划有车库,基本上产权性质上都有车位性质;
其二,包含但不限于以上等所有具备独立属性的别墅、联排、下叠甚至是带独立出入口的底跃洋房,只要有物业认可的独立停车条件,若不是物业刻意阻拦,基本上都可以按楼主的想法去实施,但若是有共用性质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个人就不能随意改变原有使用性质。
【 在 liaopingp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墅怎么停的?别墅底楼一样是住宅,产权证上可不是车位
:
: - 来自 水木说
--
FROM 114.246.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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